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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9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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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立足审计工作实际,强化政务公开管理,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机构保障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机构和具体经办人员,坚持将综合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标准,提高政务公开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增城区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3.动态类信息36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0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0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7.其他信息3条。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充实政务公开内容

      除按要求对机构领导、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等进行公开外,我局还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增城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审计相关信息,并积极向广州市审计局、区委组织部等单位报送信息稿件29篇,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审计工作、提升审计形象、扩大审计影响的重要抓手。

      (四)加强政府平台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充分依托门户网站,及时更新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分工等信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管

      一是认真落实区审计局保密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文件公开属性,严防涉密信息上网。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问题导向,提高工作效益。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办事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策解读方式有待丰富;新闻发布的素材相对比较有限,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2023年,我局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及时跟进更新相关政策,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并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培训学习,积极发布本单位工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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