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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8 来源: 派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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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发布本单位组织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全年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6条,其中动态类信息4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5条、组织机构类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单位招聘类信息10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27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基层政务公开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用信息类3条、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2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镇严格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流程及时回答群众关切问题,切实做到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我镇于2022年8月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依法按时答复办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挂网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准确,并对已挂网公开的原文件进行有效性标注,及时清理失效文件,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渠道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听取政务公开工作2次,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制定《派潭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各单位(部门)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建立每月报送制度,高质量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严格落实监督机制,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3.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文稿质量仍需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有待提高。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加强公开内容审核,提升文稿质量;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管理信息处理费。2022年,我镇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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