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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8 来源: 荔湖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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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荔湖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营造稳定和谐、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荔湖街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抓牢重点信息和单位重点工作为公开主线,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质量和效果,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窗口。在2022年,荔湖街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11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类信息103条;组织机构、通知公告及其他类信息共108条。

      (二)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荔湖街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申请登记、采取多方审核、做到按时答复和及时归档,形成工作台账,对申请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2022年,荔湖街共依法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6起,按时答复16起,按时答复率100%。

      (三)舆情与留言回应平台建设情况。舆情信息与新闻报道工作是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荔湖街充分利用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报刊等平台,积极向社会通报荔湖街工作情况,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关切问题。2022年,荔湖街通过中央、省、市、区多个平台、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共1363余篇,其中“今日荔湖”公众号共870篇、“微社区e家通”公众号361篇、刊登稿件及其他平台共132余篇。回应人民网网民留言20件,处理舆情109宗,均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各项信息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好拟稿人一审、负责部门二审、主要领导三审,确保信息规范发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主要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统一收集、及时编辑、审核发布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工作督察,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实施信息督察检查,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紧盯窗口监督,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做好《荔湖街政务服务中心制度汇编》的各项服务制度,严格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意识和水平,2022年总受理业务2365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行政强制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荔湖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新的形势下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个别部门、村(社区)工作人员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和对《条例》认识不足;二是在工作落实过程中细节化管理不够、对申请人意图的理解不太到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街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提升:一是加强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和重视;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避免部门之间、村(社区)之间出现政务公开情况不平衡的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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