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分局严格按照增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促进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广州增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我分局机构信息、工作动态、预决算、工作通告等政府信息。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分局认真编制《广州市增城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文件及服务信息,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对公安领域行政审批的事项梳理、标准细化、流程规范、权责清单等办事指南全部上网公开,让群众和企业方便了解,有效推进了“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四是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分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及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力推动民主协商落到实处。2022年,我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通过区门户网站新增信息14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11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7件。
(二)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我分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全面畅通网络、邮寄、当面申请信息公开渠道,有力推动新条例实施。同时,我分局通过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流程留痕、全过程可查,着力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我分局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共计办结11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新媒体平台建设。我分局持续发力短视频领域内容策划制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作了禁毒版《爱你》、饮酒后勿驾车等热播短视频,制作的短视频《两人以身试法袭警罪》被人民日报社、中国警察网评为2021年度资讯短视频精品案例,禁毒版《爱你》短视频全网播放量高达639万次,点赞量高达57万余次。2022年,我分局在“广州增城公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短视频57条,播放量高达1379万次、点赞量达100万余次,获得了市民群众的点赞好评。通过传统媒体与政务新媒体矩阵相结合的方式,双管齐下进行宣传。全年,我分局共发布公安新闻336条,新闻稿件70余篇,公众号推送173条,其中,多篇新闻稿件在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刊播,引起社会各界对反诈骗的高度关注,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有效展现增城公安破案灭罪的决心和能力。
(四)持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我分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业务咨询、业务投诉、群众意见本等,运用好差评系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监督。其中,群众意见本全年共收到群众留言1633条,业务咨询83.16%,业务投诉11.02%,及时办结16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有待加强,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分局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摸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不断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行政,真正做到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针对存在问题,我分局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聚集公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区编办、区政策法规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及广州市局行政审批管理处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统一有关信息录入标准,确保根据有关要求及变化及时完善、更新本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办事指南信息。
(二)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增加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增强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加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发布,争取主动公开更多的公安动态类信息、执法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积极尝试在渠道上和信息内容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三)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行答复。持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以考核指挥棒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系统内协调联动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我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