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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31 来源: 荔湖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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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根据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荔湖街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依法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群众体验感与获得感,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据《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单位重点公开工作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质量和效果。2021年,我街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05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类信息120条;通知公告及其他类信息35条;基层政务公开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工作要求,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形成工作台账,促进一手抓具体业务一手抓信息公开,切实做到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2021年,荔湖街共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起,按时答复12起,按时答复率100%,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次,结果维持。

      (三)舆情和新闻报道情况。舆情信息与新闻报道工作是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荔湖街充分利用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报刊等平台,积极向社会公布荔湖街工作情况,回应社会热点问题,2021年,荔湖街通过中央、省、市和区多个平台、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共360余篇,微社区e家通微信推文共360余篇。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从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和强化约束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呈批及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能,通过自查、抽查等形式对17个政务窗口服务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日常行为,推动窗口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21年总受理业务46867项;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开执法依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和上级政府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1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1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荔湖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回复时效性有待提高。由于个别业务部门对《条例》熟悉程度不够,信息回复不够畅通和规范,需不断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提高回复时效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需加大社会宣传阵地的利用,例如:公开栏、电子屏等,同时,增加与新媒体平台的合作,多种信息公开方式相结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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