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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1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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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规定要求,由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engcheng.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地址: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电话:020-82866201。

    一、概 述

      2017年,中新镇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增城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政民互动,推动全镇各项事业有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镇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专门机构,加强人员配置,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保证机构、人员、职责的落实到位。加强业务培训和督查指导,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二)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保证工作质量和实效。积极配合完成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原有的中新镇门户网站已经关停,以栏目的方式于2017年10月15日迁移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网站内容日常更新,逐级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到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对财政预算决算等方面的信息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健全制度机制,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一方面,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化、规范化。明确政务信息报送流程、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公开流程等,确保网站内容全面、充实,具有阅览价值和更新实效。另一方面,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透明有效。我镇在公开内设机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工作动态、区域概况等基本政务信息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公开工程招投标、“三公”经费等群众十分关注的政务信息,在满足民众知情权的同时,主动接受民众的监督。此外,我镇认真对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贯彻落实省政务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增府办函[2017]56号)的分工,明确了2017年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事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2017年,我镇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使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更有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人民政府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7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6条;3.动态类信息565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1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条;7.其他信息11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人民政府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镇各部门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0宗,行政复议案0宗。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镇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少数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上仍欠缺能动性,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仍需继续拓展丰富。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继续加强改进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加强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协调性。

      二是进一步扩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在继续做好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定期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信息的公开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实抓好,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公开,既保障政府信息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不按要求进行公开或公开内容失实的要责令改正;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七、说明与附表

      (一)本年报的指标数据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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