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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1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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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朱村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2852559。

      一 概 述

      2017年,朱村街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广东省、广州市和增城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认真对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贯彻落实省政务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增府办函[2017]56号)的分工,明确了2017年我街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事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朱村街根据街道办领导调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街道办各部门、区驻街各机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党政办,由党政办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朱村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有效推动朱村街自上而下共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积极主动在街道办门户网站及宣传栏推行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关民生福祉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指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有明确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发布更新。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加强信息制作,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机制,通过加强“在线办事”、“百姓热线”、“意见征集”、“依申请公开”等渠道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通过公开各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格式文本等内容,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同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制订内部操作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把关,规范和优化政务公开内容和工作流程。

      (四)进一步加强载体平台建设

      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与各单位行政审批业务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无缝对接,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今年,朱村街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增城区政务办对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对朱村街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窗口进行了升级改造,完善了电子排队管理系统和电子查询系统,并在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指导下,再次梳理了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办事事项;同时会同街监察室建立政务服务监督机制,共同督促政务服务落到实处。朱村街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增城区政务服务网上并联审批平台的各项服务,窗口部门通过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全流程、一站式网上集中申请、审批办事事项,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考评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研讨、经验交流活动,切实提高朱村街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参照省、市、区相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登记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评机制,增强监督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由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范畴。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4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50条;3.动态类信息127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1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6.其他信息463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16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328条。

      目前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以事权、财权,热点、难点问题为核心,突出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了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全街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作为公开内容的重点:

      1.事权公开。一是公开街道办事处的重要决策事项,将街道办事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通过广播电视、增城日报、政务公开栏以及朱村街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开。二是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主动、有效地向社会公开。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2.财权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收支等内容。一是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坚持财政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布。二是公开政府采购。街道办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三是公开财务。由街财政结算中心协助各村指导、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工作,全面实施“社帐村管”,统一制订社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公开栏设置、统一档案管理、统一时间公开、统一公开格式。

      3.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对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国家工信部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项目、地铁21号线、北三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工作情况及时、动态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教育、医疗、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每季度均对全街所有中小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均没有出现乱收费现象,并对公开的事项及时上墙公布。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1宗,占50%;网上申请1宗,占50%;信函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 。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0%属就学类信息,50%属土地使用情况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土地利用情况等信息。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50%,主要是申请事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朱村街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实际执行中仍有偏差,如“一站式”便民服务,网站公开,政民互动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今后,朱村街将严格按照区有关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公开网络,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一站式”便民服务,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始终将“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的工作出发点,加强完善朱村街政务服务中心及各级公共服务站的建设,不断创新思路,努力搭建有效平台,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不断完善朱村街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建设,畅通网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网站的栏目设置,建立健全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积极从各部门收集相关信息内容和办事指南,规定发布流程,建立“谁发布、谁负责”工作机制,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

      三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稳步推行阳光政务。加强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建设,诚恳倾听群众心声,完善答复流程,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大力推行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完善部门工作人员列席党工委、办事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制度,稳步推行阳光政务,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四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强化保密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科学界定网站、政府文件、公开栏等公开的信息范围,规范信息的发布和审查程序,科学过滤涉密和不良信息,营造信息公开的绿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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