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2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国路6号
邮编:511300
电话:020-82739005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机构。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
(二)以信息公开为抓手,营造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
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营造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从工作实际出发,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或公布采纳结果,增强群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都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保证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运用载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92号)的有关部署,为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事项具体任务和实施步骤,我局制定了《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主要对林业园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林业园林发展总体规划和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承办部门、办理结果等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森林进城围城工程、森林碳汇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批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及时公开,提高群众对林业和园林事业的知悉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借助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同时,借助报刊、电视等媒体,就当前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林业规划、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结果、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为社会公众了解林业园林信息提供方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3.动态类信息50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3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7.其他信息51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8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0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9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次。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增城日报新闻媒体方式回应事件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宗。网上申请1宗,占100%。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宗。其他答复情形1宗,占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加强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员报送信息工作督促,提高对公开信息重视程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拓宽对林业和园林相关工作的关注范围,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环节的公开和监督。建立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做好信息公开登记统计工作。全面推动区林业和园林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局属各单位办事公开化、透明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