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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广州市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1-1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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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政务公开办,电话:020-82752312。

    一 概 述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工商局、质监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作为完善经济服务和深化行政指导的重要途径,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促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牵头协调、相关科室依职责分工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政务信息报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批、工作考核等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公开渠道。完成局新门户网站建设,于2016年10月21日正式上线,设置信息公开、新闻中心、网上办事、服务之窗、政民互动等栏目,面向社会提供各类政务信息和政府服务,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宣传部门形象等具有重要意义。开通工商政务微博、质监微信,利用新媒体力量打造宣传和互动平台。

      三是及时公开信息。将政务公开与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质量强区、诚信建设和服务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及时、主动将有关工作文件、工作动态信息和阶段性工作成果对外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同时通过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商事主体登记及审批、奖惩以及年度报告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7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4条;3.动态类信息481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12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6.其他信息206条。主动公开的内容涵盖商事登记、商标广告、质量强区、合同监管、年度报告、消费维权等多个方面的图片新闻、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指南,全面反映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的主要职能、当前工作动态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76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98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33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为信函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全部属于行政执法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55.6%,主要涉及申请公开处理投诉举报及行政执法情况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11.1%,主要涉及申请公开处理投诉举报及行政执法情况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0件。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11.1%。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其他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11.1%,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申请人自己制作。

      属于“已公开的政府信息”1件,占总数的11.1%。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均为外地公民,均以公民名义提交政府信息申请。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部分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缩短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批时限,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确保及时答复、按时办结;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和“既保守国家秘密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防止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以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为载体,结合我局工作重点,及时公开企业信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质量管理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等进展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

    七 说明与附表

      (一)以下统计数据期限截至2016年12月底。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707

     其中:1.组织机构

    3

        2.部门文件

    4

        3. 动态类信息

    481

        4. 行政职权类信息

    12

        5. 财政预决算信息

    1

        6.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0

        7. 其他信息

    206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703

    申请总数

    9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2.信函申请数

    9

        3.当面申请数

    0

        4.传真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

     其中:1.同意公开

    5

        2.同意部分公开

    1

        3.不同意公开

    0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0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2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0

        7.申请内容不明确

    0

        8.其他

    1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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