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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2-2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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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c.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联系。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21号

      邮编:511300

      联系电话:020-82622883

      一、概 述

      2018年,增城区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增城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增强财政系统工作透明度,维护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宣传、推动工作、提高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配备专职信息员,由局办公室统筹实施,研究信息公开重点和任务分工,监督检查科督促落实,形成了分级管理、职权明晰、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018年6月29日,区府办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增府办函〔2018〕37号),明确了2018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公开事项和牵头落实单位。我局于2018年8月8日印发《增城区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2018年增城区政务公开分工方案任务分解至各科室,要求相关科室在完成时限内保证质量完成任务。

      2018年12月24日,区府办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完成情况良好。

      (二)建章立制,提供保障。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财政局编制了《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社会各界可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c.gov.cn)上查阅。此外,区财政局先后制定了《增城区财政局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增城区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办法》、《增城区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增城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流程图》、《增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增城区财政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增城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搭建载体,拓宽渠道。1、为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在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实行网上政务公开,内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等信息。2、在区财政局机关前院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定期更新党务政务公开信息。3、在局大堂设置信息公开电子屏幕,设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开栏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栏,不定期更新活动工作简报和图片。4、在局机关科室内张贴财政办事制度、业务流程图、办事人员职业道德守则等,在对外办事窗口提供办事指南和手册。5、在局大楼走廊设置行政效能投诉方式公布栏,包括电话投诉、网络投诉、短信投诉、邮箱投诉、传真电话、来信地址等投诉方式。

      (四)政民互动,依法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区财政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我局编制了《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可查阅,同时附有《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向我局提出合法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增城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44条;3.动态类信息26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 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16条;7.其他信息25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16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0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增城区财政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宗。其中,网上申请3宗,占100%。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0宗,占0%;同意公开1宗,占33%;同意部分公开0宗,占0%;不同意公开0宗,占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宗,占33%;申请信息不存在0宗,占0%;申请内容不明确0宗,占0%;其他答复情形1宗,占33%。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增城区财政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增城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要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员的工作督促,提高重视程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要拓宽对财政相关工作的关注范围,多借鉴上级优秀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做到全方位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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