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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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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增城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全力打造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同时,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筑牢财政管理“防火墙”。在信息公开进程中,做到关键环节不遗漏,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绩效目标,在公开部门决算时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全方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清晰透明。通过扎实的信息公开举措推动健全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维护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一)强化统筹,压实责任。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宣传、助力工作开展,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渠道和展示窗口。为此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绩效监督科负责督促落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地。人员配置上,选优配强专职管理人员,科室设专人报送信息,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业务素养,构建起分工明确、全员协同的工作体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筑牢根基,强化保障。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财政局先后制定了《增城区财政局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增城区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办法》《增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文件,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精细化,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安全性。

      (三)搭建载体,拓宽渠道。

      1.为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区财政局在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实行网上政务公开。区财政局202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9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27条;(3)动态类信息44条;(4)财政预决算信息14条;(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6)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7)其他信息109条。

    图片1.png

      2.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区财政局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助力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坚持“单位自查+财政复查”相结合,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不断优化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同时,按要求保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公开,严格按照“急需、成熟、聚焦、集中”的原则,直面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精准施策,推动直达资金精准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四)政民互动,依法申请。区财政局编制了《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可查阅。2025年区财政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宗,其中网上申请3宗,占75%。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宗,其中无法提供4宗,占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2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2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解读内容深度有待提升。目前,我局发布的政策解读多停留在条文转述层面,对背景依据、实操口径等关键信息挖掘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深化解读内容,围绕群众关切深化内容剖析,采用图解、短视频等多样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二)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现阶段,区财政局虽已配备政务公开专管人员并开展岗前培训,但因业务量较少,致使知识与实操能力脱节,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具体工作时,专业能力和处理效率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结合案例研讨、模拟实操提升队伍整体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5年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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