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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3 来源: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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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群众关注、民生保障、城乡规划等领域,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城乡规划、土地出让、征地信息等内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及时更新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81条。承办广东省田长制现场推进活动;发布《广州首宗,增城样本!增城区石滩镇水龙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喜报!增城入选自然资源部2024年“农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等新闻稿件,及时发布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以文字解读、视频解读、一图读懂等方式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通过网上、邮寄、现场受理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509份,上年结转案件21份,依法按期答复460份、38份由申请人撤回、32份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主要涉及规划审批、土地信息、不动产登记、测绘信息等业务板块,案件成因主要为企业因经营、诉讼、强制执行、装修、破产清算、土地征收等需要申请公开工程建设类规划信息、权籍登记信息、出让合同、征地报批类等土地利用信息;市民因装修、物业纠纷、查验房屋交付、加装电梯、征收补偿安置、补交出让金等需要申请公开工程建设类规划信息、城规土规总规信息、出让合同、征地报批类等土地利用信息、权籍登记信息、测绘和数据信息和城市更新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循“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原则,对拟公开信息扎实做好内容审核、地图送审、保密审查等手续,明确公开内容、主体和时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保障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动态调整信息公开栏目,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各类信息与网站栏目相对应,及时准确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有关要求,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等原则严格把关主动公开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规范性。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49.9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2

    10

    0

    0

    0

    9

    4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1

    2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5

    6

    0

    0

    0

    4

    2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4

    3

    0

    0

    0

    1

    7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2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3

    0

    0

    0

    0

    2

    5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8

    0

    0

    0

    0

    1

    3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1

    9

    0

    0

    0

    10

    4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1

    1

    0

    0

    0

    0

    3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1

    0

    8

    0

    0

    1

    0

    1

    0

    0

    1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上有待优化,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增强,在内部协调配合上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推动全局上下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基本原则、具体要求等,着力打造高素质高水平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二是强化工作联动,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着力准确、高效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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