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信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其他相关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增城区信访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3282932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