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媒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地址:http://www.zc.gov.cn/
电话:020-82662245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 政工办 |
2 | 机构职能 | 本局各单位主要职责 | 政工办 |
3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办公及监督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 | 政工办 |
4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 政策解读:文件解读、多媒体解读、关联性。 单位文件:部门单位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法制大队 |
5 | 行政执法 | |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项设立依据、参照法律法规等 | 各相关业务部门 |
6 |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事项设立依据、参照法律法规等 | 各相关业务部门 |
7 | 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事项设立依据、参照法律法规等 | 各相关业务部门 |
8 |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设立依据、参照法律法规等 | 各相关业务部门 |
9 | 办事指南 | | 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依据、参照法律法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权利义务、法律救济等 | 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责的相关业务部门 |
10 | 工作动态 | | 本局重大政务活动、工作会议、工作计划等 | 指挥中心 |
11 | 财政预决算 | | 本局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警务保障室 |
12 | | | 其他信息:人事信息、单位简报、宣传资料、工作或活动方案等 | 各相关业务部门 |
户籍管理:户政服务事项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 | 人口管理大队 |
| 普法清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以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 政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