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城日报、增城电视台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12345)。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