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为指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增城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行动方案》等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坚持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法治民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持续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中增加“述法”内容,把依法行政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贯彻落实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动做好政策衔接及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目前我局已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登记,实行备案登记程序。二是完善《增城区民政局“一把手”权责清单》,同时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清理规范工作。三是依托镇(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柔性化专业服务,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参与社区治理专业优势和专业作用。四是优化公共服务,详细清理行政职权事项,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增城区政务服务大厅,将部分服务事项前移,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现场办理、限时办结。
(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印发《增城区村(居)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切实将村(居)务公开扎到基层,服务基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加强发挥村(居)民议事厅在推动协商、深化自治的促进作用,截至2020年11月,全区村(居)民议事厅自建成以来累计召开议事会议5560次,形成决议数10159个,已落实议题共计9502个,落实率达93.5%。三是印发了《关于转发<广州市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广州市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广州市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事项清单》贯彻执行,建立基层政府、社区的责任清单,明晰村(社区)小微权力,推动落实城乡社区减负工作。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各职能部门在村(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全区342个村(社区),应整治的有339个。截至11月,已完成整治的305个村(社区),占90 %;未完成整治的34个村(社区),占10%。五是依托镇(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柔性化专业服务,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参与社区治理专业优势和专业作用。截至11月,增城区社工服务站共开展入户探访29146次;开展个案6434节;开展小组活动2005节,服务18220人次;开展社区活动1155场,服务约13万人次。六是通过与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有效会议协调,2020年我区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脱钩。目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共10个,其中需要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数有6个,现我区完成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数有5个,仍有1个行业协会(区粮食行业协会)未脱钩,但已正办理注销登记。七是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区共登记社会组织626个,其中社会团体3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11个。现我区已实现各镇街均有1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目前,我区现有2057个社区社会组织,其中依法登记的有31个;未达登记条件,由镇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施管理的有2026个,已实现2020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个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
(三)健全政法执行与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作出决策。设置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法律信息等广泛的法律服务,确保民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一致。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信息公开促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严格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把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民政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办理指南等各类公开信息逐一上网发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民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加强对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行政指导工作,不定期抽查执法案卷,健全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制度,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行政调解统计报送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区共登记社会组织626个,其中社会团体3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11个。严格依法依规审核社会组织名称以及未登记或者变相登记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依法对未提交2019年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依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所有行政执法均有执法检查、记录等相关材料。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性。加快推进我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社会组织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同时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政府内部依法行政和监督机制
一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对下级单位日常工作所涉及到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件的制发和备案审查等工作的监督,同时,围绕民政工作重点,开展重点监督审查,如对民政专项资金发放管理进行集中审查。二是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的“走下去”,积极主动的对下级单位的政务进行检查监督。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自觉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七)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
将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结合《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现已组织学习《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10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主线,把学法、守法、用法与依法履职紧密结合,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截至2020年,我局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有5名,另有10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已通过网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薄弱,各种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同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氛围还不浓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升法治工作效能。大力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将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规范民政行政行为相结合,增加民政干部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全面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打造“互联网+”民政法治宣传模式,提升法治服务效能。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民政依法行政监督员等第三方监督机制,做好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息公开、信访案件等工作。
(三)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和精简效能的要求,明确部门权力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向社会公布,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