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我局认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人力社保系统重大改革任务,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要求为统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法治人社”体系建设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审批服务“应放尽放”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包括就业、人才引进、社保、行政许可等数十项业务已实现网上办理,通过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所有事项办结时间均压缩了三分之一以上;二是完善清单管理。在区编办的牵头指导下,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对行使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及应承担的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并公布了权责清单“三上三下”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三是优化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做到了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四是破除部门保护。组织开展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在日常工作中,劳监大队配合相关科室不定期对于劳动力市场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和抽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本局采用与区融媒体中心合作举办的《人社之窗》电视栏目、广告标语、海报小册子等各种方式,积极加强行政法规、规章释法宣传工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020年7月先后重新制定并印发了《增城区增城区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具体范围》、《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项目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及《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通过制度文件明确在进行重大行政决定的各个步骤,从而提高重大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降低决策风险;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与广东民诚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常驻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朱共清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案卷评查、合同签订、制定政策、法律规章咨询等方面积极吸收法律顾问的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区府办《增城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重新制定并印发《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及《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公示制度,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记录制度,修订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规范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三是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审核制度、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对作出执法处罚(简易处罚程序除外)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我局党政机关负责人坚决推进依法执政。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完善劳资纠纷化解协调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先后设立区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等全区处理劳资纠纷议事协调机构,建立从上到下的分工协作机制。2020年7月,牵头成立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展在线调解,同时规范仲裁调解、三方联调、在线调解的衔接程序,实现所有仲裁案件通过案前、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调解。二是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和三方联调组织的联动调解机制。三方联调的法律专业人士以“互联互调”的形式提前介入基层案件的调解,让两者进行有机联动,互补不足,提升劳资纠纷的化解效能。三是健全争议预防协商工作机制,对于重大疑难或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到提前介入,针对双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法律风险警示。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党组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来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而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6月份,为全面提升人社系统窗口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和法治思维水平,夯实行风建设基础,树立人社队伍良好工作形象,适应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对人社服务的新要求,我局积极响应省、市局关于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号召,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选拔考试,考试内容以人社业务知识和窗口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充分结合日常工作,就掌握政策法规、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展开考核。
(八)依法开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等工作。一是成立就业服务专班工作组开展调研和暖企服务,建立局领导挂点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机制、24小时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和重点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制度,建立用工缺口台账和急需紧缺岗位清单,开展“一企一策”用工指导和服务,并及时开展督导检查。2-3月,专班合计对72家重点企业和4个重点项目开展暖企服务行动,派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省、市有关政策,特别是省2.0版促进就业九条和市促就业六条,同时大力出台区级稳定就业政策,包括《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以及在广州市各区中率先出台针对企业用工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增城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意见》及实施细则。区财政继续加大投入,给予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返岗及新招员工交通和稳就业补贴,补贴项目包括员工交通补贴、企业交通补贴、政府专车接送费用、一次性招用工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劳务派遣引进员工补贴等。截至8月31日,受理并审结重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申领一次性就业补贴、稳岗工资补贴、金额126.83万元;累计审结增城区一次性招用工补贴企业38家,473人,补贴金额23.65万元。1至8月,审结并划拨各类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共3126.2万元,是去年全年总支出的141%。三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用需求实际,通过“荔聘网”、区政府网、市PJ5网、对外空岗信息网、“增城就业”微信小程序,打造24小时不间断网上招聘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网络通讯工具,举办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截至8月31日,全区共举办网络招聘会41场,参加招聘企业1043家,在线发布岗位30205个,初步达成意向1865人次。“增城就业”微信小程序自运行以来,共有企业登记注册1858家,发布工种数1515个,岗位9274个;求职人员登记注册1626人 。关注人数达1.4万人,浏览量73万人次。
二、2020年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主要问题是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主要表现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既影响政府形象,也容易引发矛盾。原因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而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欠缺。二是基层部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不够,存在对个别法条把握不够准确的情况。
三、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把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作为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基础,亲自推动全局干部学习宪法和系列党内法规,带头领学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向全局干部职工宣讲解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强化了全局干部的法治思维。二是结合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点、“两学一做”等主题活动及局机关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年法治建设任务、时间安排、活动形式等进行部署,切实做到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专人负责,普法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取得较好的成效。三是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民主决策。强化完善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强化干部培训实效,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执行能力。以上举措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目标明晰、责任到位,全局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齐心合力做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法规和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积极开展“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大型主题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深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办法,如《人社之窗》和《增城日报》切实加大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举办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加大《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贯彻落实,重点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和用工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执法监督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人力社保工作的执法依据和流程,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网上办事。同时对权力和责任清单清理梳理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落实整改,注重抓好权力清理成果的转化。
(三)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认真组织好本系统人员的培训,细化管理体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努力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少埋怨”,科学解决群众的诉求。鼓励法制审核岗位工作人员考取法律职业从业资格,提高法律素养,认真参与各类审核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有益经验,指导解决工作问题和难题,同时引入外脑,吸收专业人士、借力专业律师资源,充实我局法制审核工作力量。
(四)提高依法全面履职能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善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制定“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承诺即办”“限时办结”清单,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提高企业和群众办证办事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