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继续深化行政许可、备案制度改革
制订《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备案工作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办理时限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告知承诺制等。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实施“一窗”办理。积极配合政府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举措,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免除提交部分证明方式,提高公共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办理时限,我局行政审批、备案事项14项,法定办理时限合计245日,现缩减为114日,缩减121日,压缩率49.39%。积极配合推进广东省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局办事窗口公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并在信用广州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结果。
(二)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部门权责清单
配合上级部门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公平竞争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审查机制,在规范增量的同时清理存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明确权责范畴,依法执法。
(三)不断优化组织机构,落实执法体制改革
1、整合执法职能情况。(1)将原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的开挖、占道审批许可职责除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燃气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增加非跨区燃气经营许可职责;(3)增加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职责;(4)增加临时性户外宣传品行政审批职责。理顺镇街执法队设置。我局在13个镇街各设立1个派出机构,均为正科级单位。
2、各镇街执法队接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镇街双重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领导和监督,日常工作由各镇街指挥和调度,人财物归各镇街管理。各镇街执法队班子的任免、考核、奖惩由各镇街征求局机关意见后由镇街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3、局机关内部职能划分情况。我局设立直属治违中队、直属市容中队、直属垃圾分类中队、燃气景观管理科、环卫监督科分别负责违法建设、市容市貌、垃圾分类、燃气景观、环境卫生等五大类业务的管理和执法工作,目的是实现以规范化的管理指引业务执法,以严正的执法反哺业务管理,做到管理执法相统一。
(四)不断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机制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我区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全面公开我局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坚持“统一标准,同步公示”的原则。按照市统一标准,将“双公示”信息规范、完整、准确地在信用广州平台向社会公开。
(五)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
利用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办案系统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有效的做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规范化稳步推进。每年对各镇街执法队的执法卷宗进行检查,从案卷检查反映的情况看,近年来各镇街执法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都在不断提高。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抓法治教育培训
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由申领、换领人员自行填表申请,经过所在部门、人事部门等部门审查,确定符合申领、换领资格后,方可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省法制办关于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最新要求,报名参加领证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办理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包括到各镇街执法队现场授课、开展专项业务培训、脱产业务培训,授课内容涵盖我局多方面的执法业务及当年所涉重点工作,同时通过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分析讲解,使城管执法人员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意识和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全面提升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七)坚持政务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增强“公开透明、高效利民”的思想认识,统筹兼顾,把政务公开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单位负责人牵头,落实具体经办人,及时、全面、真实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公开。大力倡导文明、廉洁、公正执法,以“阳光政务”融洽干群关系,把执法工作融入党务政务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转变行业作风,提高依法行政与和谐管理水平。积极对接区政务服务部门,不断完善公开方式,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分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三大领域政府信息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情况的公开工作。
(八)优化信访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群众来访、来电投诉处理。问题解决到位,认真办好每一起群众投诉案件。完善信访投诉机制,接到群众投诉,通过记录、转至辖区执法队、现场查看、队员执法、书面回复、领导审查、办公室回访、存档备案等程序,确保每起投诉得到有效办理。政策宣传到位,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政策和法规处理信访问题。结合日常工作及专项整治活动,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向市民普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法规;通过各种渠道公布投诉电话、信访地址,积极受理并及时处置各种群众投诉问题。
(九)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优化法治建设手段
及时完成我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规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针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指导镇街执法队进行执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引导信访人以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行政纠纷。严格遵守《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要求,由我局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推进了我局的法治建设。
(十)创新法治建设措施,加强法治建设效果
经区政府同意,我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增城区全面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律师驻队”工作覆盖到所有镇街执法队,通过“律师驻队”的方式,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城市管理相对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执法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服务和执法水平。
(十一)规范行政监督,抓好廉洁教育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工作要点,印发局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方案,落实“一岗双责”和干部提拔“双签字”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查处“四风”问题,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认真排查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开展廉政宣教活动,以典型案例加强警醒,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开展队容风纪检查,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拥有良好队容风貌。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设备不齐全。城管执法属于一线执法,执法任务重、阻力大,但目前我局执法设备仍不齐全,特别是执法记录仪仍然不足。
(二)执法水平不够高。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综合执法跨部门、跨领域,涉及很多专业执法知识与技能要求,而现有城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需提高,致使执法效果不明显。
(三)执法配合不得力。由于城管执法机构不具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常需要申请公安、法院强制执行。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离不开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城管部门职权作出界定,加之协调机制不健全,城管部门往往难以得到其他部门的配合。
(四)执法难度比较大。违法成本偏低,行政相对人守法意识薄弱,导致城管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违法企业或个人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总是想尽办法逃脱法律责任。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的效能,致使城管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五)普法力度不够大。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和资金等问题,对普法活动的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特别的新举措、新亮点。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我局将强化宣传工作,全方位展示城市管理工作成效,让社会更加理解、更加支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继续拓宽网站、12345热线电话等公众参与、监督、建议、投诉的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收集并解决社会各界反映的城市管理执法问题。并且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依法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继续扎实开展队伍素质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必要的法律、法规学习。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进一步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充实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党风廉政教育,确保警钟长鸣,不断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的城管队伍。
(二)我局将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全区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加强对个人、企业的信用管理,倡导城市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的惩戒机制,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三)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以构建大城管格局为总体目标,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管理重大事项。根据“全域管理和梯度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城市管理职责范围拓展、覆盖到全域,建立健全区-镇街-村社“两级管理、三级服务、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具体问题上,对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城市道路管理职责、管理考核奖励机制、市场化运作机制、管理与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等进一步研究探索,力求在一些比较薄弱的城市管理领域有突破、有创新、有提高。
(四)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利用“驻队律师”的资源,在执法队内定期组织群众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定期进行法律咨询问答等活动。完善监督体制,加强执法人员考核机制,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利用督察手段督促执法人员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