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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04-09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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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决策,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和支持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公职律师证,并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在行政管理事务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听取其意见。

      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了《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019年共对30多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3.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明确局政策法规科为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构;二是在局党组会议上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清理工作,对依职权制定的、以本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1.推进审批瘦身,提升行政效能。

      (1)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一是按照《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路路政许可申请材料精细化收件受理清单的通知》要求,对涉及辖区范围的县、乡道的各项路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简化;二是根据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办理过程清理不必要的证明类材料和优化审批时限。

      (2)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对工程建设审批建立 “一张表单”,各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二是对工程建设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收件、发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三是实行联合审批系统全程网上流转对接,使用市联合审批系统网上流转顺畅,各步骤事项受理审批职能实施顺利。

      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2019年,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我局职责范围内纳入全国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的五个事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实施改革。

      (2)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工作。根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穗交函〔2018〕2627号)要求,充分领会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切实落实道路货运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检验检测改革工作,实现道路货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依法合并(即“三检合一”),避免重复检验,切实减轻货运经营者负担,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3)推进公交TC改革,提高公共交通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根据我区“两核、两心、两轴、乡镇分散”发展的特点,构建跨区公交、镇际公交、镇内公交和特色公交四个层级公交线网。通过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实现公交公益性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明确多方责任关系,政府管理、企业专注服务,使企业从成本倒挂困境解脱出来,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4)依法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证明材料。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事项的通知》精神,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和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事项。二是清理无法律依据的“客运、危运和重型普通货运车辆GPS接入证明”事项。

      3.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印发了《关于在普通货运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编制科学合理的抽查事项清单(一单)、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两库)。按《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相关随机抽查工作(包括制定抽查计划、任务、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发布抽查结果等)。

      (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将相关工作分解到各个具体科室和下属单位。同时,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提供制度保障。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明确具体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使交通运输各职能机构能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法无规定不得为,法有规定必须为。

      (2)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3)规范执法行为,罚缴分离。严格按照立、查、审、罚相对分离的程序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4)严格执法证件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和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或者已被取消交通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分层级组织实施基础法律知识以及行业专业法律法规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得到有效落实。

      2.规范执法行为。

      (1)重点围绕无证经营、破坏路产路权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和处罚违法行为。对轻微违法和不文明行为,一般采取劝告、曝光、训诫等有效手段,常抓不懈。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执行行政处罚时严格执行《广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明确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度,及时有效地控制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及时对外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二是结合行风评议工作,聘请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纪委、人大代表监督;三是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都要经过单位法制人员的审核,加强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3.严格执法程序。

      (1)在行政执法时做到亮证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执法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

      (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回避、送达等制度。坚持从立案、查证、告知、陈述、申辩、送达、审查到处罚,严格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禁止跨越程序,事后补制文书,严禁压缩法定时效,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自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对行政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对行政处罚信息可应有关人员的要求进行公开查询。

      (4)对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除要经过单位法制人员的审核外,还必须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记录存档。

      4.开展路域环境和道路运输市场整治。

      (1)狠抓治理车辆超限运输工作。一是扎实推进货运源头治理,定期开展露天采石场、搅拌站、配载中心等全区货运源头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源头监管,对为货运车辆违规超限配载的货运源头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措施,依托雁塔超限检测站,加强对国道G107线、G324线,省道S118、S119、S256线,县道X268、X291线等治超线路的流动巡查;三是根据治超新规,积极做好超限运输车辆称重及监督卸载等工作。同时,定期到辖区内各高速公路出入口进行巡查,督导经营单位落实做好超限运输车辆劝返工作;四是积极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工作。目前,S256线K66+200、S119线K52+500、G324线K903+600等路段共建设9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点。通过建立科技治超平台和电子监控卡点,有力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2019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363宗;监督卸载超限超载1334宗、46692吨;非现场治超罚款192宗、共44.25万元;货运源头单位违章7宗、罚款14万元。

      (2)严查非法营运,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加大对客运站场、高校园区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制定联合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整治行动。针对非法营运的特点,执法队员不断调整执法工作时间和地点,多次在夜间和休息日开展整治行动,给非法营运行为以出其不意的打击,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人,目前各重要场所的非法营运现象已经明显减少。

      (五)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1.夯实普法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制定了《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增城区交通运输局2017普法工作计划》《增城区交通运输局2018普法工作计划》《增城区交通运输局2019普法工作计划》和《增城区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为交通运输执法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效果。

      一是在局网站、增城公园开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专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充分利用交通资源优势,不断扩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和深度,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通过QQ群、邀请法制专家集中授课、举办法制讲座、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日”等方式,增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四是在“广州增城交通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宪法宣传专栏,充分渲染宪法氛围;五是专门订购宪法(宣誓本)300本,发至全局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做到人手一本,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范围和深度;六是组织我局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公务员网络大学堂”或关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参加2019年度宪法专题学习和考试,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295人参加并通过2019年度宪法专题考试。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面向社会大众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组织开展普法。先后开展了“信用交通”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多项普法活动扎实推进公众普法;二是组织法律宣传小分队,在日常检查工作中,深入各车站及客、货运公司、维修、驾校等企业,在其交通宣传栏内张贴法律知识宣传单,向企业人员散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三是在打击客运车辆非法营运、查处机动车违规经营行为、无证驾培行为、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行动、推进货运源头治理等执法监管工作中开展相关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

      4.积极完成区部署的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根据区委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会同区司法局共同打造一条“法治文化精品交通线路”,紧密结合交通行业实际,把法治文化精品交通线路建设成为“展示法治文化、突出法治主题”的法治文化教育传播阵地。

      (六)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制定了《增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规范我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度我局发生一宗被复议案件(为决定维持)。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部分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没有按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和开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行政管理的能力不强。

      (二)法治能力和水平仍不高。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较低、依法行政观念差,仍存在干工作、处理事情靠主观,凭经验、按习惯办事。

      (三)法律人才配备和储备不足。在招录工作人员和提拔干部时,往往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对口专业,轻法律素质;没有把法治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四)法治政府建设或多或少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对依法行政的组织推进工作呈现模式化多、实质举措少、建设举措实效性不强等情况,不能有效提升行政权力活动的规范程度。

      (五)执法监管方式方法仍较简单,监管手段不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失信联合惩戒已逐渐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泛运用且具有显性效果的重要监管手段。但对于信用监管这种新型监管手段,我局至今仍应用不足,推进缓慢。

      三、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19年,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努力把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和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二)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工作,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明确和支持本单位法制机构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四)督促、指导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科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有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七)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加强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按照中央关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法律的灌输,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从上到下普遍实行依法行政,稳步推进。

      (一)建立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体制机制,做到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经济发展、行业管理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使法治建设真正成为政绩考核中的一项硬性指标。

      (二)投入足够的精力、人力和资源,完善各类保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软硬件设施的投入。

      (三)建立和完善法律、法治人才配备、选拔机制。

      (四)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提高全员法律、法治水平和能力。

      (五)积极推广应用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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