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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和《增城区2020年春运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8 00:00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增府办函〔2020〕1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和《增城区2020年春运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相关单位:    

  《增城区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增城区2020年春运应急预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增城区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0年春运时间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有序、优质、畅通”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春运旅客疏运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利”的原则,通过周密谋划,密切配合,科学调配运力,加强管理,疏堵结合,全力以赴打造“平安春运”,确保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和伤亡运输事故,人流、车流集散有序,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道路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区春运指挥部,总指挥由邓毛颖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交通运输局赖伯舟局长、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吴革生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区交警大队、各镇街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下设春运办公室(下称“区春运办”,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罗新锋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钟伟良兼任。工作人员由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相关人员组成。区春运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本职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遇突发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依职能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春运工作正常、有序、畅通。

  (一)区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客流调查,科学组织运力。组织人员摸清旅客的流量和流向,根据客源实际情况,科学组织运力,制定完善的运输计划。按职能加强对参加春运车辆的技术性能的监管。在保证现有客运班车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运力参加春运,满足客源增加的需求,确保疏运及时。为做好地铁春运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地铁13号线、21号线的公交接驳,协调新塘镇、荔城街、朱村街、中新镇及地铁公司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各运输企业配备好应急运力,提前做好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一旦接到紧急指令能及时到位,确保紧急旅客疏运和物资疏运的及时性。严把源头关和监督执法,严格督促各客运企业及站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客运企业储备一定量的日常消毒药品。严格做好客运站场安全检查及“三品”检查,杜绝“病车”、超载车出站,严禁违禁物品上车;严禁摩托车进入站内接送旅客。全面排查各有关交通运输站场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站点”,运用GPS监控平台,开展交通运输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镇街要抓好所辖道路养护和施工路段管理工作。一是对存在危险的,春运前难以完工且不能确保安全的道路和桥梁,要坚决进行封闭,严禁车辆通行;二是对施工路段要进行重点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科学调整车辆通行线路;三是对损坏路面要抓紧组织施工修复,确保路面完好。四是组织好公路抢修突击队,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恶劣天气影响道路通行或道路损坏时,要及时组织突击队抢修,以最快的速度恢复车辆通行。

  (三)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要指导各客运站场做好旅客集散地及各主要路口、路段的巡查、监控。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恐怖事件、爆炸、火灾、不法分子聚众闹事等社会治安事件)做好应对措施,及时作出反应,保障市民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区交警大队要按职能加强对参加春运的机动车技术性能的监管,做好路面巡逻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超载、超速、违法停车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大力打击和杜绝农用车、拖拉机、报废车和非营运资格车辆载客营运。

  (四)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督促各旅游企业、旅游景点做好游客接送的安全工作。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游客滞留事件,要及时调配疏运。

  (五)区委宣传部要配合做好春运信息的发布,做好平安、祥和“平安春运”的宣传工作。

  (六)区气象局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建立天气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七)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医疗应急准备、疫情预测及药品储备,并做好应急准备,接到医疗报告后,立即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现场。

  (八)区农业农村局要负责监控动物疫情,并做好应急准备,在动物疫病向人群传播时,迅速组织对动物进行防疫、消毒。

  (九)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春运期间运价调控。

  (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区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春运相关工作,维护客运车站周边地区秩序。新塘镇、荔城街、朱村街、中新镇要维护好地铁站点周边秩序,及时处置相关突发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春运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能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突发情况,并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春运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在稽查执法过程中,要严格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严禁发生违法乱纪、公路“三乱”等行为。

  (四)各部门、各镇街要积极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区春运办要及时传达上级春运工作要求[区春运办联络人:金建军(区交通运输局),电话:82649936,手机:13902337039;钟伟良(区交警大队),手机:13902333873;春运信息员:黄丹洲(区交通运输局),电话:82649936,邮箱:626629740@qq.com)]。

  (五)各参运企业要高度重视,抓好参运人员的动员教育,严把参运车辆关,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实现“安全、有序、优质、畅通”的要求。

  增城区2020年春运应急预案

  为应对2020年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因各种突发性事件导致大量旅客滞留和群体性事件等情况,及时有效地作出相应处理措施,确保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结合《增城区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和我区旅客运输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春运期间,因各种突发事件或自然因素影响,如路桥损坏、恶劣天气等而导致旅客大量滞留,客运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区春运指挥部即时启动本预案。

  一、应急情况及措施

  (一)因特殊情况导致旅客大量滞留,客运站正常秩序出现混乱,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公路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情况下,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1.区春运办向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发出通知,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接报后,立即增派治安民警及交警执勤人员,维护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增派执勤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客运站旅客滞留情况确定。为确保在大量旅客滞留的情况下及时进行疏散,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按规定从客运企业中抽调车况良好的客车20辆(35座以上),作为应急运力疏运滞留旅客。

  (二)各汽车客运站出现突发事件。

  1.发生爆炸事件。

  (1)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站场负责人组织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区春运办和区公安部门报告。区公安部门接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时,站场责任人组织现场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旅客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立即向区春运办和区公安部门报告。区春运办接报后应迅速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同时组织区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城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划定警戒区域,组织处置。

  2.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的旅客情绪发生波动,站场负责人组织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区春运办报告。区春运办接报后应迅速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组织区公安、交通、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如出现违法犯罪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部门应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

  3.发生火灾事故。

  如发生火灾事故时,站场负责人组织现场工作人员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区春运办报告。消防部门要迅速派遣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区春运办应迅速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同时组织区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区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实施救护。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卫生健康、公安部门组织人员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

  (三)路面情况出现突发性事件。

  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

  如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交通堵塞在半小时以上,由区公安部门组织交警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向区春运办报告,并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

  2.道路、桥梁损坏影响交通。

  如因道路、桥梁损坏影响交通时,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管辖路段组织人员立即对损坏路段进行封锁整修,争取尽快抢修恢复交通,并向区春运办报告。区交警部门要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指挥车辆依序通过,无法通车的情况下,指挥车辆绕道通行。

  3.恶劣天气。

  如遇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区交警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强化监督检查,如主要交通线路车辆较多时,要以警车压道,指挥车辆减速缓行。

  4.检查过境运输车辆超载。

  区交警部门检查过程发现过境车辆超载的,立即通知其所属运输企业安排车辆转运,如所属运输企业无法转运的,立即报告区春运办,由区春运办安排本区应急运输力量转运。

  二、实施机构及主要任务

  区春运办在区春运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本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工作。区春运办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制定本单位、本地区的春运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一)区春运办。

  1.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

  2.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春运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出事件;督促落实区领导的有关批示(指示)精神。

  (三)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1.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客运站做好维护本区域的交通、治安秩序,确保旅客进出客运通道畅通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的车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扰乱治安、扰乱交通秩序等。

  2.在接到实施应急方案的指令时,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3.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或交通堵塞时,做好路面交通指挥和车辆疏导工作。

  (四)区交通运输局。

  1.严格管理各汽车客运站及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各汽车客运站动态并及时向区春运办报告。

  3.负责安排应急运力。在实施《春运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公路运力,疏运滞留旅客。

  4.负责抓好所辖道路养护和施工路段管理工作。

  5.做好所辖路面清理保障工作。

  (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负责所辖的城市道路、桥梁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2.加强对所辖的城市道路、桥梁的巡查,发现因道路损坏严重而影响交通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及时修复。

  (六)区卫生健康局。

  1.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

  2.在接到实施《春运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客运站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指导各客运站做好客运站场、候车室、客运车辆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七)区应急管理局。

  负责春运期间全区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协调处理工作。

  (八)区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本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做好春运信息发布、应急情况的通告,便于信息及时正确传播,以利应急处置;加强与省市媒体沟通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客观报道。

  (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对客运站周边道路的占道经营、乱摆卖、乱拉挂、乱堆挖等违反城市管理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十)其他有关部门、各镇街

  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春运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缺岗;有关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组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实行“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地开展工作。

  (三)接到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对遇事推诿、行动迟缓、玩忽职守、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的单位,将对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需上报,有关信息需报送的,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及时向区春运办报送(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传真:82719171;区春运办联络人:金建军,电话:82649936,手机:13902337039,传真:82610258)。

  附件:1.客运站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2020年增城区春节旅客运输工作应急处置工作明白卡

  附件1

  客运站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发生乘客聚众闹事的处置

  汇报:客运站发生乘客聚众闹事时,现场治安队长立即向站场领导报告,站场领导接报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区春运办报告。

  处置:客运站现场治安队长立即上前劝解,治安队员将闹事双方乘客分离,并维护现场秩序。站场领导立即组织治安队员赶赴现场处置,了解出现闹事原因,稳定旅客情绪,快速处置。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处置提示:避免造成客运站秩序混乱,尽可能引导闹事旅客到站场办公场所(或会议室)进行协商处置。

  发现有可疑爆炸物品的处置

  汇报:客运站或客车发现有可疑爆炸物品时,由治安员或司机向站场领导报告,站场领导接报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报区春运办。

  处置:客运站治安队员或司机立即疏散旅客及周边市民,在确认安全范围前,保护现场禁止其他人员进入。站场领导立即组织治安队员赶赴现场在确认安全范围进行警戒,由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加强警戒防范,维护现场秩序,进一步疏散人员,可疑物品由区公安部门负责处置。

  因客运班车延误或天气原因造成旅客滞留

  或客车超载需疏运处置

  汇报:客运站出现旅客滞留时,值班站长或现场管理人员立即向站场领导报告,站场领导立即向区春运办报告;执法人员查获客车超载的,其站场领导直接向区春运办报告。

  处置:客运站值班站长立即组织治安队员维护客运站的现场秩序。站场领导立即组织治安队员赶赴现场处置,区交通运输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向旅客说明情况,稳定旅客情绪,维护现场秩序,通报处置的办法。区交通运输局视滞留旅客人数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应急运力于30分钟内到达站场,有组织地安排旅客乘车,疏散滞留旅客。

  区公安部门在查获客车超载需疏运的,参照上述处置办法处置。

  附件2

  2020年增城区春节旅客运输工作

  应急处置工作明白卡

  事件一:二汽增城客运站、广运增城客运站、粤运光明西车站、新塘汽车客运站周边交通拥堵

  场景描述:春运期间,客运站场周边交通严重拥堵,影响客运车辆通行。

  报告:发生上述情况时,立刻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协调相关单位到场处置:

  属地镇街(荔城街联系人:马志鹏,手机:13380076838;新塘镇联系人:唐三军,手机:13751860998)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钟伟良,手机:13902333873)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联系人:钟伟新,手机:13928994972)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联系人:朱华章,手机:13809287401)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三科(联系人:黄伟光,手机:13928923678)

  荔城交管所(联系人:温敬彬,手机:13725299280)

  新塘交管所(联系人:廖景强,手机:13809287893)

  二汽增城客运站(联系人:曾向策,手机:13760862082)

  广运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陈伟雄,手机:18666019118)

  粤运光明西车站(联系人:曹景刚,手机:13318875266)

  新塘汽车客运站(联系人:陈汉强,手机:13509282012)

  处置:1.各相关部门、客运企业协助公安交警疏导交通,引导拥堵车辆有序立场,恢复交通秩序;2.协助公安、安保人员通过扩音器、指示标识等尽快疏散人群;3.如现场人流过多,超过公共交通运输能力,出现人流聚集、拥堵,区交通运输局调配应急运力,协调现场交警、安保人员组织聚集群众根据不同方向乘车离场。

  处置提示: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事件二:二汽增城客运站、广运增城客运站、粤运光明西车站、新塘汽车客运站周边发生群众聚集拥堵事件

  场景描述:春运期间,客运站周边发生群众聚集拥堵等突发事件。

  报告:发生上述情况时,立刻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协调相关单位到场处置:

  属地镇街(荔城街联系人:马志鹏,手机:13380076838;新塘镇联系人:唐三军,手机:13751860998)

  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治安大队(联系人:熊振,手机:13560282606)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钟伟良,手机:13902333873)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联系人:朱华章,手机:13809287401)

  荔城交管所(联系人:温敬彬,手机:13725299280)

  新塘交管所(联系人:廖景强,手机:13809287893)

  二汽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黄祖军,手机:13632411950)

  广运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陈伟雄,手机:18666019118)

  粤运光明西车站(联系人:曹景刚,手机:13318875266)

  新塘汽车客运站(联系人:邱讯涂,手机:13602229613)

  处置: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带离和控制带头闹事者,疏散聚集人群,疏导交通,消除事件影响。

  处置提示:对于过激行为应立即果断处置,避免事态扩大。

  事件三:二汽增城客运站、广运增城客运站、粤运光明西车站、新塘汽车客运站周边有群众打架、斗殴

  场景描述:春运期间,客运站周边出现人员打架、斗殴事件,并引发群众围观。

  报告:发生上述情况时,站场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并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协调相关单位到场处置:

  属地镇街(荔城街联系人:马志鹏,手机:13380076838;新塘镇联系人:唐三军,手机:13751860998)

  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治安大队(联系人:熊振,手机:13560282606)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钟伟良,手机:13902333873)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联系人:朱华章,手机:13809287401)

  荔城交管所(联系人:温敬彬,手机:13725299280)

  新塘交管所(联系人:廖景强,手机:13809287893)

  二汽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黄祖军,手机:13632411950)

  广运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陈伟雄,手机:18666019118)

  粤运光明西车站(联系人:曹景刚,手机:13318875266)

  新塘汽车客运站(联系人:邱讯涂,手机:13602229613)

  处置:现场执勤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疏散围观群众。

  处置提示:果断处置,避免事态扩大。

  事件四:因危化品、不明物体泄露或发现传染性疾病引发突发事件

  场景描述:春运期间,客运站周边发生危化品、不明物体泄露或发现传染性疾病现象,引起群众恐慌突发事件。

  报告:发生上述情况时,站场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并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协调相关单位到场处置:

  属地镇街(荔城街联系人:马志鹏,手机:13380076838;新塘镇联系人:唐三军,手机:13751860998)

  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治安大队(联系人:熊振,手机:13560282606)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钟伟良,手机:13902333873)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邹秋文,手机:13560440459)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联系人:朱华章,手机:13809287401)

  荔城交管所(联系人:温敬彬,手机:13725299280)

  石滩交管所(联系人:罗德超,手机:13560280383)

  正果交管所(联系人:吴建斌,手机:13711066663)

  中新交管所(联系人:张斌庭,手机:13318821138)

  永宁交管所(联系人:潘智辉,手机:13922311648)

  新塘交管所(联系人:廖景强,手机:13809287893)

  二汽增城客运站(联系人:曾向策,手机:13760862082)

  广运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陈伟雄,手机:18666019118)

  粤运光明西车站(联系人:曹景刚、林锦康,手机:13318875266、13316021788)

  新塘汽车客运站(联系人:葛建鲁,手机:18820032441)

  处置:1.现场执勤人员应做好秩序维持工作,疏散围观群众;2.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处置危险源;3.如有群众受伤,及时进行医疗救治;4.对疑似传染性疾病现象,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实施隔离,等待区卫生健康部门处置;5.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处置提示:果断处置,避免事态扩大。

  事件五:二汽增城客运站、广运增城客运站、粤运光明西车站、新塘汽车客运站发生运力不足导致旅客滞留

  场景描述:春运期间,客运站因客流急增等因素致运力不足,发生大量旅客滞留。

  报告:发生上述情况时,立刻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协调相关单位到场处置:

  属地镇街(荔城街联系人:马志鹏,手机:13380076838;新塘镇联系人:唐三军,手机:13751860998)

  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治安大队(联系人:熊振,手机:13560282606)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钟伟良,手机:13902333873)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联系人:朱华章,手机:13809287401)

  荔城交管所(联系人:温敬彬,手机:13725299280)

  新塘交管所(联系人:廖景强,手机:13809287893)

  二汽增城客运站(联系人:曾向策,手机:13760862082)

  广运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陈庆辉,手机:13928918799)

  粤运光明西车站(联系人:陈灶区、伍伟雄,手机:13809283238、13902335388)

  新塘汽车客运站(联系人:陈汉强,手机:13509282012)

  处置:1.现场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稳定旅客情绪,维持秩序;2.区交通运输局调配应急运力,组织滞留旅客根据不同方向乘车离场。

  处置提示:反应及时,疏导有序。

  事件六:二汽增城客运站、广运增城客运站、粤运光明西车站、新塘汽车客运站发生爆炸、火灾事件

  场景描述:春运期间,发生爆炸、火灾事件。

  报告:发生上述情况时,站场拨打110、119报警电话报警,立刻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到场处置:

  属地镇街(荔城街联系人:马志鹏,手机:13380076838;新塘镇联系人:唐三军,手机:13751860998)

  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治安大队(联系人:熊振,手机:13560282606)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钟伟良,手机:13902333873)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邹秋文,手机:13560440459)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联系人:朱华章,手机:13809287401)

  荔城交管所(联系人:温敬彬,手机:13725299280)

  新塘交管所(联系人:廖景强,手机:13809287893)

  二汽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黄祖军,手机:13632411950)

  广运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陈伟雄,手机:18666019118)

  粤运光明西车站(联系人:林锦康、曹景刚,手机:13316021788、13318875266)

  新塘汽车客运站(联系人:邱讯涂,手机:13602229613)

  处置:1.现场执勤人员应做好秩序维持工作,疏散围观群众;2.如有群众受伤,及时送医救治;3.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处置提示:果断处置,及时救援,严控事态。

  事件七:二汽增城客运站、广运增城客运站、粤运光明西车站、新塘汽车客运站因恶劣天气导致旅客滞留

  场景描述:春运期间,发生因冰霜等恶劣天气导致旅客滞留。

  报告:发生上述情况时,立刻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协调相关单位到场处置:

  属地镇街(荔城街联系人:马志鹏,手机:13380076838;新塘镇联系人:唐三军,手机:13751860998)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钟伟良,手机:13902333873)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邹秋文,手机:13560440459)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联系人:朱华章,手机:13809287401)

  荔城交管所(联系人:温敬彬,手机:13725299280)

  新塘交管所(联系人:廖景强,手机:13809287893)

  二汽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黄祖军,手机:13632411950)

  广运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陈庆辉,手机:13928918799)

  粤运光明西车站(联系人:曹景刚、梁志远,手机:13318875266、13609036622)

  新塘汽车客运站(联系人:陈汉强,手机:13509282012)

  处置:1.现场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稳定旅客情绪,维持秩序;2.区气象部门密切留意天气情况,及时通报;3.在天气、道路条件符合安全的情况下,区交通运输局调配应急运力,有序疏导滞留旅客。

  处置提示:果断处置,及时救援,严控事态。

  事件八:发生路面、桥梁倾斜、坍塌或其它路况突发情况导致旅客滞留

  场景描述:春运期间,发生因路面、桥梁倾斜、坍塌或其它路况突发情况导致旅客滞留。

  报告:发生上述情况时,立刻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协调相关单位到场处置: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钟伟良,手机:13902333873)

  区公路养护中心(联系人:叶鸿斌,手机:13809280642)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三科(联系人:黄伟光,手机:13928923678)

  荔城交管所(联系人:温敬彬,手机:13725299280)

  新塘交管所(联系人:廖景强,手机:13809287893)

  二汽增城客运站(联系人:曾向策,手机:13760862082)

  广运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陈庆辉,手机:13928918799)

  粤运光明西车站(联系人:曹景刚、伍伟雄,手机:13318875266、13902335388)

  新塘汽车客运站(联系人:陈汉强,手机:13509282012)

  处置:1.现场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稳定旅客情绪,维持秩序;2. 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建设局按管辖路段及时开展抢修,设置临时绕道指示标识;3.区交警部门做好现场交通指挥疏导工作;4、区交通运输局调配应急运力,有序疏导滞留旅客。

  处置提示:及时抢险,合理组织,尽快疏导。

  事件九:客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旅客滞留

  场景描述:春运期间,客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旅客滞留。

  报告:发生上述情况时,立刻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53966),协调相关单位到场处置:

  区交警大队(联系人:钟伟良,手机:13902333873)

  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联系人:朱华章,手机:13809287401)

  荔城交管所(联系人:温敬彬,手机:13725299280)

  新塘交管所(联系人:廖景强,手机:13809287893)

  二汽增城客运站(联系人:曾向策,手机:13760862082)

  广运增城客运站(联系人:陈伟雄,手机:18666019118)

  粤运光明西车站(联系人:陈灶区、林锦潮,手机:13809283238、13928907309)

  新塘汽车客运站(联系人:陈汉强,手机:13509282012)

  处置:1.现场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稳定旅客情绪,维持秩序;2.及时组织现场救援,将伤者送医治疗;3.区交警部门做好现场交通指挥疏导工作;4.区交通运输局调配应急运力,有序疏导滞留旅客。

  处置提示:及时抢险,尽快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