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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规划资源增听告字〔2020〕第7号

    2021-05-13 来源: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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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 证 告 知 书

      穗规划资源增听告字〔2020〕第7号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官湖村经济联合社农户和相关权利人:

      因城镇(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1.385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044公顷(其中耕地0.746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576公顷),建设用地0.2814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了《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涉及新塘镇官湖村土地面积共1.3858公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报批之前,你们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邮编:511300,联系人:刘健华,联系电话:82629816。)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涉及新塘镇官湖村土地面积共1.3858公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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