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作品报送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集中展示近两年来全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成果,推出一批描绘新生活、讴歌新时代的群众艺术精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定于 2024 年 5 月至 12 月举办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以下简称“联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广东省文化馆、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
协办: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艺创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文化馆东环分馆
二、活动时间
2024 年 5 月至 12 月
三、活动安排
(一)作品报送(5 月至 6 月)
由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作品推荐、报送工作。
(二)作品评审(7 月至 8 月)
由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开展评审,经初评、复评,评选出金、银、铜、优秀奖及入围作品。
(三)展览(9 月下旬)
9 月 26 日(星期四)在广州番禺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艺创中心)举行联展开幕式,展出金、银、铜及部分优秀作品;10 月至 11 月开展省内巡展。
(四)宣传展示(10 月至 12 月)
在“文化在线”——广东公共数字文化联盟、省文化馆、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平台进行宣传,并举办获奖作品线上系列展览。编辑出版《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获奖作品集》。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时代主题,坚持守正创新,生动反映广东人民生产生活,反映岭南自然风貌和人文历史,彰显中华民族审美旨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鼓励推动传统艺术语言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作品参评。
(二)作者须为在广东省居住或工作且年满 16 岁(含 16 岁)的非专业创作人员,书画院、美术馆专职创作人员和各大院校美术、书法、摄影类专业教师不得参评。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等单位主办的省级展览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参评作品必须是 2022 年第十六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之后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五、作品报送
每人每门类限报1幅,所有参评作品免收参评费。
(一)广州市作品初评报送
1、初评作品报送为 8R 尺寸 (10 寸) 照片。
2、参评照片背后粘贴“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联展作品登记卡”,注明原作尺寸(以“cm”为单位)、作者姓名、地址、创作年份。书法类“小字”作品需附上局部字体放大照片一并参评。书法、美术、摄影,三类初评均报送纸质照片,照片背后粘贴登记卡。
3、参赛作者将作品照片送到就近的区属文化馆,区文化馆汇总报送至市文化馆。请参评作者于6月7日下午17:30前将作品照片送至增城区图书馆326室。联系人:王菲菲,136-3144-5342
4、根据主办方“广州市、深圳市每类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 50 件”的要求,广州市文化馆将组织专家每个门类评选出 50 件作品上报省里参评。所有落选照片一律不退。
(二)广州市复评作品报送
1、广州市文化馆接到省复评通知后,将电话通知复评作者,美术书法类作者在指定时间内将作品运送到广州番禺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艺创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塘路 139号二栋。现场联系人:马起135-8039-2858
摄影作者请将复评的电子文件发送至whgpxbms@163.com邮箱。
2、装裱后的美术作品高、宽不超过 240cm;书法作品高不超过230cm、宽不超过200cm;不接收玻璃镜框及危险类作品。超规格作品须由作者向联展组委会申报批准后送件参评。
(三)退稿
展览结束后,原作统一于2024年11月21日(周四)由作者自行前往广州番禺区文化馆美术分馆(禺见艺创中心)领回。现场联系人:马起135-8039-2858
附:
广东省第十七届美术书法摄影联展作品
登记卡
也可扫描二维码下载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