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图书馆关于退还读者证押金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免费开放工作精神,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增城区图书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免收读者证押金,并开展退还已收押金工作,特此公告如下:
一、退还押金手续
交纳押金的读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押金收据,到增城区图书馆办理读者证押金退还手续。
(一)遗失押金收据时,请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签署《借书证押金赎回申请》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二)委托他人代办退还押金手续时,需同时提供读者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押金收据。
(三)如有旧读者证,请退还押金时一并归还,并重新免费办理新读者证。
(四)办理退还押金时,请先归还所有在借图书。
二、退还押金时间
周二至周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三、退还押金地点
增城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四、咨询电话
020-32821722(逢周二至周日9:00-21:00时)。
广州市增城区图书馆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