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盐抽样检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2-03 来源: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号: 分享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9年食盐抽样检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19年食盐抽样检验服务项目;

      (二)采购类目: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三)项目编号:ZCSYJSY001;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940000.00元;

      (六)采购数量:一项;

      二、采购单位信息: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先生,电话020-82636311;

      (三)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民生街1号。

      三、磋商项目的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1家成交供应商,按实际需求为采购人提供食盐抽样检验服务。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最高总限价

    (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食盐抽样检验服务

    一项

    ¥940000.00

    2019年3月-2020年2月(共12个月,具体时间以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采购需求:

    承检金额

    (人民币 万元)

    承检类别

    承检区域

    备注

    94

    监督抽检: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和生产环节生产或销售的食盐监督抽检工作,兼顾查办案、质量投诉、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等应急抽检工作,后处理监督整改后复查抽检工作。

    增城区

    抽检批次应不低于1320批次

    快速检测: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和生产环节生产或销售的食盐快检工作。

    增城区

    抽检批次应不低于4950批次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供应商或其实验室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证书。

      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3日起至2019年2月1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民生街1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请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2) 法定代表人前来领取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受委托人前来领取的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等: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注:09:00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民生街1号;

      3.开启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2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4.开启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民生街1号。

      (八)关于现场勘察及召开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不召开答疑会。

      (九)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磋商保证金。

      (十)公告媒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增城区政府网站(www.zc.gov.cn)等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14日止。

      发布人: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年2月3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