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对我局穗增工商执三听告字[2019]第1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于2019年7月18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欢迎旁听,并请参加人员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
二、听证事由: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一案,不服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听证会时间:2019年8月1日15时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楼会议室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