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告 (2016年第2期)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及《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3月25日期间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仅供公众查阅,不得用于任何不当或违法途径。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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