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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儿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2-06-02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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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儿童消费需理性,快乐安全过“六一”。

      科学选购留心多“看”

      家长在为孩子选购食品时,应选择新鲜、符合正常感官性质的食品,仔细辨认食品类别,查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优先为儿童选择含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丰富的食品,购买后养成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习惯,正确引导儿童在购买食品时要多“看”。

      一看证照。到有符合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购买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熟食的从业人员还需要持有效期内健康证明,业户应把证照挂在经营场所显眼处公示。

      二看包装。看产品保质期是否在有效期内;看产品外包装是否有涨袋、漏气等,涨袋产品可能是包装内食品细菌产气导致,产品漏气可能是产品外包装破损,避免购买;看产品外包装注意事项;看产品外包装标注产品储存条件(如阴凉避光、冷藏冷冻等)是否与商家储存条件一致。

      三看环境。看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家长避免带儿童到不洁净的食品经营场所消费,商家要自觉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洁净。

      四看操作。看商家经营操作过程是否“穿戴完备”。如经营散装食品是否正确佩戴纱帽、手套、口罩等,操作完成是否及时对食品进行密封。

      特殊食品消费不盲目

      保健食品并不能治病。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家长只关注到保健食品标注的保健功能,盲目购买给儿童食用。保健食品是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家长切记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更不能治疗疾病。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蓝帽子”标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专业人士指导下使用。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如果儿童因为乳糖不耐受、消化道疾病等问题需要消费此类食品,要注意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根据适用对象年龄,分为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时留意包装上“国食注字TY+年代号+顺序号”的备案号。

      4段乳粉不属婴幼儿配方乳粉范畴。目前我国已批准婴幼儿配方食品主要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供婴幼儿(0-36月龄)食用的产品,主要有: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市面上销售的4段乳粉为一般乳粉,不属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商家在销售时应区分开来,不应与婴幼儿配方食品混放。

      外出就餐需谨记

      疫情期间外出就餐时,家长要根据防控要求,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厅就餐,优先选择卫生好、信誉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平时注意儿童个人卫生和防护,餐前便后要洗手。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家长要引导儿童文明就餐,养成不暴饮暴食、不浪费食物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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