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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2014-11-1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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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聚餐多,市食安办特别提示:

      一、城区范围人口密度大,城区居民尽量不要在家里圈养活禽。远离家禽的分泌物,接触过禽鸟或禽鸟粪便,要注意用消毒液和清水彻底清洁双手。洗手后要用清洁的毛巾或纸巾擦干;勤洗手,避免用脏手揉眼和清洁鼻腔。

      二、吃禽肉要煮熟、煮透,食用鸡蛋时蛋壳应用流水清洗,应烹调加热充分,不吃生的或半生的鸡蛋。广州有食用白切鸡的习惯,广大群众进食白切鸡务必要煮熟、煮透。

      三、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长时间停留在密闭、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不在市场、禽鸟集散地长时间逗留。

      四、注意均衡饮食,加强营养;充分休息,减轻压力,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不吸烟;经常进行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定期进行身体锻炼,增强身体抵抗力;注意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服,避免淋雨、着凉。

      五、外购盆菜回家食用时,应将盆菜彻底解冻并煮熟煮透后再食用。因盆菜多为冷冻条件下保存,若存放条件不当、解冻不彻底、加热不透就食用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六、选择海产品时,应选择新鲜海产品,尽量避免生食海产品。

      七、外出吃饭要选择环境好,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由高到低分别为A、B、C三级)的饭店。不购买无证照摊贩销售的食品,不购买无证照饭店的快餐、盒饭。

      八、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不超范围超负荷经营。加强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加工、贮存和销售过程的管理,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障供售食品的安全,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九、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禽。农家乐、农庄等餐饮服务单位在其加工经营场所外圈养、散养较长时间的活禽,必须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宰杀和供应,防止H7N9禽流感疫情的发生。(投诉举报电话:8275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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