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自厄瓜多尔进口冻虾专项检查
近日,海关部门从厄瓜多尔进口的3个批次冻虾产品集装箱外壁及外包装样品中检测出新冠病毒。为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紧急行动,从7月11日开始,对超市、冷库等冷冻食品开展排查。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一方面督促超市、冷链物流配送、仓储企业、自建冷库进口食品销售者等有针对性地对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3家企业于2020年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南美白虾进行自查,一旦发现立即封存停售,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配合进口商做好产品召回工作。
另一方面,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排查行动,并积极配合卫健疾控中心等做好相关的核酸检测工作。截至7月13日,共出动215人次,检查超市、冷库等进口冷冻食品销售业户419家次。期间,未发现上述厂家生产进口的同批次冻虾产品,但排查发现由其他厂家生产的进口自厄瓜多尔的19个种类冻虾产品,相关产品均已要求业户按要求进行封存并暂停销售。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进口冷冻食品销售业户、消费者,在销售或者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1.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因此,进口食品销售业户在进货时要查验境外食品出口商的资质与备案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2.进口冷冻食品销售业户在进货时要注意进口食品的外包装是否有中文标识标签,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同时,进口食品销售业户进货要索票索证要向境外食品出口商索要报关单、产品检验检疫报告等资料。
3.消费者要到证照齐全的食品销售业户购买冷冻食品,购买时留意进口冻肉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简体中文标识且标识资料齐全,同时冷冻食品要彻底煮熟后方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