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2023年10月19日在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执行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强化财源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直达资金,挖潜非税收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拓宽财政收入来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资金统筹管理。积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实现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保障民生领域支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2022年我区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162.42亿元发展民生和各项公共事业,同比增长17.6%;重点加大对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扎实完成十件民生实事,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
——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成效。强化审计整改情况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形成被审计单位落实、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的工作闭环。上一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6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金额18491.54万元,健全完善制度12项。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区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6.60亿元,总支出274.21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83.68亿元,总支出283.04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62亿元,总支出0.62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2.42亿元,总支出0.95亿元。2022年政府性债务年末余额407.92亿元,未超出广州市下达我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有力保障了全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未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我区8家公益一类幼儿园上缴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均未缴入区国库,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2022年初预算共编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7亿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的49.22%,抽查发现,其中有7714.82万元资金用途为印刷费、办公费等,可编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大类下“印刷费”、“办公费”等进一步细化的经济科目。
(三)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量化。“2022年智慧工地综合监管(一期)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指标不具体、与项目内容不相关,缺乏可操作性;“市容管理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绩效指标简单重复项目名称或资金类型,缺乏具体量化指标。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有待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股利股息收入等,但国资监管部门未制订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未明确收益上缴比例和标准、上缴企业范围、上缴时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个别财政直达资金下达不及时。2022年8月29日我区收到上级下拨的“城市更新项目”直达资金,12月8日该项目资金才下达至具体使用单位,历时10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将直达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持续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6个区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统称“部门”)、1个群团组织(以下简称“单位”)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部分项目资金延伸至有关单位和镇街。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1个部门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45.15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1个单位将2021年已完成建设的个别维修项目在2022年重复安排了同样建设内容的预算,金额8.57万元;1个单位对个别工程项目的可研工程量和预算工程量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工程量偏差,工程预算增加约1981.35万元,导致以工程预算为依据的项目年度预算编制不准确。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2个部门和1个单位有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一是1个部门装修工程、1个单位房屋土地确权登记测绘项目当年支出率均为0,涉及年初预算金额44.72万元;二是1个部门业务宣传推广运维及咨询评审项目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执行率32.68%,涉及年初预算金额39.56万元。
(三)非税收入3508.37万元未上缴财政。1个部门和1个镇应缴未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2.35万元;1个部门和1个单位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3386.02万元。
(四)结转结余资金13600.3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1个部门、2个单位和1个镇结余资金31.84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1个镇未按规定清理并上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等45个项目的结转结余资金13568.47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不够规范。1个部门以购买服务的名义变相用工,涉及合同金额89万元。
(六)政府采购不够规范。1个部门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服务等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87.23万元;2个部门和1个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采购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05.78万元;1个部门重复采购公共场所卫生保洁服务。
(七)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1个镇2台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喷涂公务用车标识;1个部门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11.92万元;1个部门公务租车、1个部门和1个镇公务用车审批程序不规范;3个部门未将用车时间、用途、出行里程数等信息录入公车系统;1个镇未记录用车里程数、个别用车未如实记录用车时间及事由。
三、重点民生事项和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点民生事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开展了2020至2021年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污水治理有关要求,印发了《增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新建污水处理厂、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污水收集处理水平逐年提高,东江北干流国考大墩断面2021年以来水质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污染物的进水浓度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2021年全区城镇污水厂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的平均进水浓度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2.1个污水处理厂投产三年负荷率仍未达标。该厂2018年投产,2020至2021年实际年负荷率分别为29.22%、38.03%,2022年1-8月负荷率均值为46.7%,均未达到负荷率75%的规定指标。
3.1个已停运污水处理厂的结余资金45.41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1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2个镇实施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能执行建设基本程序,建立资金申请、审核、划拨等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投资控制方面。1个项目多计主材调差等工程进度款324.98万元;1个市政项目多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17万元;1个项目多计多付增值税税金78.96万元;1个项目多计多付概算评审费0.94万元。
2.工程结算方面。1个工程项目未据实结算,多计工程造价1.1万元;9个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及时办理财政结算评审。
3.工程进度方面。3个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最长逾期8个月。
4.工程管理方面。1个镇未严格执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规定;个别项目未按规定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24.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1户区属一级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国有资本及政策性基金对区域性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情况、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完整性。审计结果表明,该企业实行集团化财务管理模式,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服务区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增城产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引导基金资金管理不善。2支子基金返投到增城的金额未达到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返投要求;引导基金退出投资项目后共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12204.18万元,未继续用于循环投资,资金闲置1年以上,运作效率不高。
2.财务会计报表不规范。未将实际控制的3个子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
3.未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应收款项291.79万元长期挂账,未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应收款项。
4.未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未就增资事项召开股东会,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少登记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区级部门、镇街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能够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但在管理使用、资产处置、账务处理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1.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镇未按规定清理被企业无偿占用的公建配套物业,建筑面积383.38平方米;1个镇未妥善管理43处闲置的公建配套物业,部分房屋内无序堆放杂物;1个部门办公用房被2个社会性组织协会无偿占用,建筑面积77平方米;1个部门部分资产的规格型号等重要信息未录入资产系统;1个镇、1个部门和1个单位多年未进行资产盘点。
2.资产处置不规范。1个镇购置的187项资产已无偿移交有关部门使用但未按规定办理资产调拨移交手续,资产原值552.29万元;1个镇、1个部门的122项资产已达到报废条件但未及时处置。
3.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2个单位建后投入使用2年以上的4幢大楼未登记入账,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2个部门交接箱、发射器等80项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未登记入账,金额24.43万元;1个镇少列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2个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个镇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环境治理,基本农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得分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较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空气指标PM10部分年度不达标。1个镇有3个年度空气指标PM10未达到当年度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部分河涌水质个别指标超标。2个镇部分河涌沿线污水管网未完善,个别工业园区未完成雨污分流,2018年至2021年期间部分月份存在氨氮、总磷超标现象。经过整改,水质已达标。
3.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1个镇未做好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养及工艺缺陷改进工作,抽查发现有6座设施尾水排放超标。经过整改,尾水排放已达标。
4.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1个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未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未监督检查农田基础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不利于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起,移送至区纪委监委及相关主管部门。
六、审计建议
(一)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抓好预算源头管控,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办法,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收益收缴管理,全面盘活各类闲置资产,加大结余资金清收力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
(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福祉。各部门、各镇街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强化主体责任,严控投资成本,细化项目进度安排,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同时加大对民生领域项目的监管力度,扎实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等民生保障项目,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强化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吸引优质投资企业集聚落地,增强增城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强化产权意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强化项目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进一步推动区生态文明建设。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54个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截至2023年9月,已完成整改43个,上缴财政2.37亿元,健全完善制度6份;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人民政府将按相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增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解读]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 以高质量审计护航增城高质量发展——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