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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2022-11-02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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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9日在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执行区二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扎实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按照省、市、区数字财政建设工作时间节点,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推进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会计核算等各项业务全面贯通。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3%。

      ——保障民生领域支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2021年我区积极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其中:投入40.02亿元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投入28.74亿元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投入23.72亿元完善社会保障就业体系,做好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稳步推进“稳就业”工作。

      ——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审计整改规范化。我区制定出台了《广州市增城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试行)》,为全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上一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审计机关发出审计整改函17份,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相关会议10次;截至2022年6月底,报告反映的54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落实整改金额1.25亿元,健全完善制度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区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7.39亿元,总支出260.46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82.47亿元,总支出477.43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62亿元,总支出0.62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10.02亿元,总支出8.3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有力保障了全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规定执行不严格。一是统筹使用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及时备案,涉及金额3.70亿元;二是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转2年以上未统筹使用,涉及项目30个、金额625.3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对全区52个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统称“部门”)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部分项目资金延伸至有关单位和镇街。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完整。4个部门利息收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编制预算,金额69.52万元。

      2.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个部门和2个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15.7万元。

      3.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12个部门和1个单位的75个项目预算年中调整幅度大,其中4个项目预算编制偏离实际,54个项目推进慢,17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财政结算评审,以上项目涉及年初预算金额41637.44万元,调减预算金额30166.5万元,总体调减幅度为72.45%,其中21个项目调减幅度达到100%;二是4个部门和1个镇街的1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其中7个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8个项目推进慢,1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财政结算评审。上述16个项目涉及年初预算金额11125.04万元,未执行金额11016.21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0.98%。

      4.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1个部门未经财政部门审批,违规将财政预算资金105.68万元从零余额账户划转到基本户;1个部门与不同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其中部分服务内容重叠,重复支付服务费用;1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金额2.5万元;1个镇街未按实际情况与中标单位协商调整技术咨询服务内容,虚增服务费用。

      5.非税收入及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5个部门和4个单位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金额9827.71万元;1个部门、16个单位和1个镇街项目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统筹使用,金额7195.67万元。

      6.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10个部门和3个单位未将租车时间、租车用途、租车费用等公务租车信息录入公车系统;1个部门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审批。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关注增城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推动政策落实、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情况,组织对增城区2021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增城区加强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的使用管理,能及时分配下达、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1个部门未按规定将区级配套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二是有1个部门给4名已死亡人员发放补助,涉及金额0.27万元。

      (二)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关注增城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情况,组织开展增城区疫情防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增城区能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1个部门项目资金支出序时进度慢,未及时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防护面罩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涉及金额280.25万元;二是有1个部门购入核酸检测设备资产未入账;三是有1个单位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和部分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情况未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农业产业化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关注增城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农业产业化政策推进情况,组织对增城区2017至2020年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增城区积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在做强农业特色产业等各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6家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被认定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二是未按规定对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随机监测,未发现10家企业在企业规模、带动农户等方面存在不达标的情况;三是未按规定对已满3年规定期限的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定期监测,12家企业自动保留了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为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对2个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2个结算项目进行审计,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3个部门实施或管理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能执行建设基本程序,建立资金申请、审核、划拨等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投资控制方面

      1.多计工程进度款项。有2个项目部分分项工程未按变更后实际工程量计量,多计工程进度款682.67万元;有1个项目部分装饰装修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且未按实际施工情况计量,多计工程进度款100.03万元;有1个项目因概算部分定额套用错误、部分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问题,多计工程进度款157.16万元;有1个项目土方工程未按工程实际计量,多计工程进度款682.02万元;有1个项目的分项工程未施工,提前支付进度款637.43万元;有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超付工程进度款44.93万元。

      2.多付其他费用。有1个项目在减少投资额时未相应调减监理费,多付监理费2.27万元;有1个项目的测评费费率超出规范规定值,多付测评费1.2万元。

      3.未按规定更换履约保函。有2个项目未按规定更换已失效的履约保函,最长失效时间达206天。

      4.未完善合同变更手续。有1个项目抽查了7份设计变更资料,其中:4份缺少变更金额,3份变更金额合计1240.28万元,达到审批的要求,均未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及完善合同变更。

      (二)工程进度方面

      有1个项目施工进度管理不到位,施工工期滞后269天;有13个项目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工期滞后最长达512天。

      (三)工程质量方面

      有1个项目个别单项工程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使用;有1个项目的地下室负二层底板因接缝处和基层处理不当,造成底板多处渗水,影响地下室的正常使用。

      (四)工程结算方面

      有1个项目存在部分工程量计算不准确、错列建安工程费等问题,多计结算费用332.18万元;有1个项目部分分项工程竣工图与现场不符,变更综合单价不准确,多计结算费用23.23万元;有1个项目部分竣工图与现场不符,多计结算费用22.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结合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能够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产信息不够完整准确。2个部门和1个单位的资产账实不符,其中1个部门重型吸污卷等专用物资器材存在缺失,金额103.71万元,1个部门盘亏1台电脑和1个相机,金额0.85万元,1个部门和1个单位盘盈电脑、办公家具等29项资产无法确定资产原值;2个部门未按规定对摄像头、防盗报警系统、金算盘软件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金额14.49万元;1个镇街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资产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重要信息未录入资产系统。

      (二)资产配置不合规。7个部门超标准配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合机等办公设备176台。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未对土壤修复材料等专用物资器材建立管理制度;2个部门和1个单位未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未建立出入库管理台账;1个部门、1个单位和1个镇街无人机等实物资产未规范粘贴标签或标签内容与实物不一致。

      (四)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罚没物品,未建立罚没物品专项账册或台账,未对罚没物品进行定期盘点,罚没物品未贴案件编号标签或封条,实存数量与卷宗及执法工作记录数量不符。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起,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土地管理使用方面,均移送至主管部门。

      六、审计建议

      (一)坚持依法理财管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同时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进一步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压实各级主体责任,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各镇街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围绕政策内容加强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使业务人员更好地熟悉政策、掌握政策、执行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

      (三)加强政府投资管理,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强化主体责任,重点管控项目的关键环节,严控投资成本,细化建设项目进度安排,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督促建设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我区项目管理水平及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摸清底数,定期清查,确保账实相符,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优化新增资产配置。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促进科学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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