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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2021-11-17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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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16日在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局长   杜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推进国家级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建设,认真执行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保障重点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0年我区财政管理工作真抓实干,统筹财政资金保障重点支出;聚焦库款管理,防范支付风险;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财政管理工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我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22%,收入实绩在广州市十一区中居第二位。

      ——统筹兼顾抗疫情促发展,积极保障民生支出。大力保障发展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重点领域保障有力。2020年全区财政共投入“六保”支出115.69亿元,稳住经济基本盘,保障了基本民生底线,其中疫情防控工作投入6.42亿元,确保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切实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整改成效持续加强。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加大整改分类指导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成效显著。经统计,截至2021年8月底,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55个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完成整改55个,整改完成率100%,整改问题金额共26.15亿元,制定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区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4.61亿元,总支出260.2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38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87.32亿元,总支出384.0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30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89亿元,总支出0.8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7.16亿元,总支出6.3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80亿元。从审计的情况看,区财政局通过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了财政可持续发展,有力保障了全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预算安排不科学。有128个项目因项目调整、征地困难、工作推进缓慢等因素,2020年预算指标调减比例超过50%,涉及10个部门或单位,调减金额51 701.42万元。

      2.绩效自评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一是8个支出项目自评结果与自评复核、重点评价结果差异较大;二是2个部门未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对全区53个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统称“部门”)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部分项目资金延伸至有关单位、镇街、企业。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规范。有1个单位未将2019年结转预计数118.72万元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有3个部门10个项目因未及时完成工程结算等因素,预算执行率低于30%,未执行金额2 630.80万元,其中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未执行金额1 810.13万元。

      3.未及时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有1个部门和17个单位未按规定将结转两年以上资金合计148.30万元上缴区财政;2个部门和11个镇街未及时将项目结余资金2 027.71万元上缴区财政。

      4.非税收入应缴未缴或未执行收支两条线。有1个企业应缴未缴代征的污水处理费2 006.37万元;4个部门未督促缴交非税收入117.95万元;1个单位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5.财务管理不规范。有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长期债权债务210.57万元,其中债权174.14万元、债务36.43万元;1个部门培训费未制定培训计划,金额83.19万元,其中2笔培训费支出手续不完善,金额1.5万元。

      6.“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4万元;1个部门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善,金额3.10万元;18个部门未及时将公务租车、公车运行维护等费用446.14万元录入公车系统。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市、区的重大政策措施,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促进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按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增城区新增财政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坚持边审边改,促进规范管理、推动政策落实。截至2020年底,增城区共收到中央财政直达市县基层的资金4.55亿元,除0.04万元按程序结转至下年使用外,其余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政府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挑战,加强对新增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监督工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存在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有关单位已通过收回资金等方式积极组织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增城区2020年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增城区总体就业形势基本稳定,通过制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等援企稳岗政策,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助推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1个单位多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点对点”组织务工人员返岗专车(专列)补助等5项补助合计100.86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对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发的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监管不到位,部分补贴发放手续不规范,金额23.36万元。

      (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增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了惠企政策落实和产业扶持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通过出台暖企稳企二十条等系列政策措施,精准施策安商稳企,服务企业复工稳产,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个部门对增城区牛仔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发放不合规,金额89.65万元。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为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组织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建设项目等5个投资项目进行审计,项目总投资额691 636.39万元。同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等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能有效地执行建设基本程序,建立资金申请、审核、划拨等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但由于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审计也发现建设项目存在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主要问题是:

      (一)投资控制方面

      1.概算编制不准确。有1个项目前期考虑不足,概算少估征地面积及管线迁移费用,致使项目超概;有1个项目概算评审费用未按规定计算,多计金额1.91万元;有1个项目5个子项目错套定额,多计概算费用21.90万元。

      2.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准确。有1个项目2个子项目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未按设计图纸计算及重复计算工程量,招标控制价多计816.47万元,增大投资成本。

      (二)资金管理方面

      1.多计多付工程进度款项。有1个项目27个子项目未按实际完成情况确认工程量,其中25个子项目多计工程进度款821.67万元,2个子项目多付工程进度款559.41万元;有1个项目因概算部分工程量计算不准确、部分定额套项有误及部分主材单价高于材料信息价等问题,多付工程进度款644.64万元。

      2.多计多付其他费用。有2个项目未按规定计付增值税,多付款项176.61万元;有1个项目管护费用计算有误,多计多付管护费31.84万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计算招标代理费,多付招标代理费2.18万元;1个项目重复计算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多付金额1.58万元。

      3.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有1个部门未及时将1个项目征地拆迁结余资金2 768.07万元收回并上缴财政。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变更管理不规范。有1个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金额1 401.72万元;1个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未及时报批;1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规定履行设计变更手续先行施工;1个项目11个子项目变更事项未完善变更资料,变更手续滞后。

      2.未按合同约定及规定履行职责。有1个项目的管护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置作业机械设备,配备率仅为63.63%;1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未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到场率仅36.36%;1个项目未及时完成项目概算评审;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高度设置围挡。

      3.未按规定办理项目结算。有1个部门、1个镇街13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或完成结算评审。

      4.未按规定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有1个项目少列项目成本

      17 210.89万元。

      (四)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1.未按规定检验试验。有1个项目部分路面结构层未按规范要求检验;有1个项目13个子项目未实施闭水试验。

      2.未按标准要求施工。有1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且未按实际施工情况计量,多付工程进度款157.39万元;有1个项目16个子项目34个新建污水检查井采用限制使用的砖砌井。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结合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重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的配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有1个单位未经批准出借办公用房,涉及面积227.33平方米;1个镇街6处公建配套房产,建筑面积1093平方米,已闲置2年以上未使用;2个部门、1个镇街和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1个单位固定资产卡片信息不完整。

      (二)资产处置不规范。有1个单位未经批准处置固定资产,资产原值28.50万元;1个部门拆除固定资产时未对其残值进行评估;2个部门和2个单位已报废或已达报废条件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理,资产原值330.75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对盘亏的已达报废年限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资产原值17.35万元。

      (三)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有2个单位的9处土地使用权未入账,面积共5353.59平方米;1个镇街38处房产,面积共3809.67平方米,未列入固定资产账核算;4个单位的房产、设备等资产未入账,少列资产3 184.33万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4起,其中移送纪委监委4起,移送主管部门10起,移送金额8 534.67万元。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来看,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部门或单位“先谋事、再排钱”的工作主动性、前瞻性不强,未以预算编制为源头做细做准预算,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部门或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及质量控制环节有待加强,未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查缺补漏;三是一些部门或单位内控机制不健全,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增强理财意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水平,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提升。

      (二)强化工程管理,加大审计成果利用。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敦促建设单位对照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质量提高。

      (三)完善机制建设,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责任,盘活存量资产,避免闲置浪费;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摸清底数,定期清查,确保做到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占。

      本报告反映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区政府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面对今年5月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增返增人员排查管控,全流程闭环做好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做好密接者的转运和集中隔离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全力推进疫苗接种,疫情形势稳定,去年2月以来一直为低风险区。同时,我区迅速组织审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防控物资专项审计,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保障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我区打造宜业宜居宜养宜游优质生活圈,建设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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