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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2020年9月28日在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2020-10-16 来源: 增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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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   杜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以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认真执行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1.14%,增速在全市十一区中居第二位。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9年用于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及社会公共事业支出合计439.18亿元,其中公共教育投入58.75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投入21.8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28.43亿元,我区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逐步呈现。此外,积极推动落实增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等民生十件实事,促进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促进完善管理机制。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成效显著。经统计,截至2019年底,2018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42个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问题金额共1.79亿元,制定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本级2019年度决算草案的审计。区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19年度合计全年总收入514.77亿元,合计全年总支出502.30亿元,(上述收支合计均剔除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调出资金83.95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3.61亿元,总支出250.54亿元,年终结转3.07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33.94亿元,总支出325.79亿元,年终结转8.15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44亿元,总支出3.2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22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7.73亿元,总支出6.7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平稳增长,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科学。北果南移适应性研究等34个项目2018至2019年预算指标连续两年调减比例超过50%,涉及21个部门或下属单位。

      2.预算执行不严格。鱼塘整治工程等22个项目2019年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10个部门或下属单位,其中1个部门的1个项目连续三年支出执行率低于15%;有2个部门19个涉农项目资金支付率低于40%。

      3.会计核算不规范。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未按权责发生制对政府投资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256 7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对53个区级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同时对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气象局2个部门2017年和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规范、完整。有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将专用设备购置预算编入办公设备预算,涉及金额543.79万元;有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中央下达行政运行经费及人员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涉及金额235.17万元。

      2.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清理、上缴。有1个镇街未将已完工的征地补偿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1 009.77万元;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清理职业训练费等历年专项结余资金,涉及金额255.61万元。

      3.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有2个部门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

      4.资产管理不规范。有3个部门的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已达到报废条件且无法使用,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账面价值合计9.49万元;有1个单位因办公场所搬迁造成固定资产权属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涉及金额6.86万元;有1个部门少列3处房产,面积合计231.54平方米;有1个部门少列音响设备等资产,涉及金额2.18万元。

      5.财务管理不合规。有14个部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包括错列会计科目、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涉及金额1 205.17万元;有2个部门未取得正式劳务发票入账核算,涉及金额7.73万元。

      6.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有1个单位未及时将征地拆迁补偿款利息28.98万元上缴区财政。

      7.养老保险购买不合规。有1个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为不符合资助条件的137名人员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金额22.35万元。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2019年,围绕区委区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区水资源管理和利用、区对口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项目的审计工作。

      (一)水资源管理和利用专项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水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基本能够落实全区水环境治理、水资源管理的责任,加大治水工程推进力度,从源头解决黑臭问题,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有2个镇街河道监管不到位,增江河流域两岸存在违法搭建建筑物及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

      2.部分涉水非税收入征缴不规范,涉及金额2 478.38万元。其中,未及时督促6家自来水厂将代收的污水处理费

      2 321.81万元上缴区财政,未按规定征收2家企业水资源费85.92万元、未按规定征收9家取水企业污水处理费70.65万元。

      (二)对口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2017年至2019年对口帮扶毕节市两个管理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期间,我区筹集对口帮扶资金共16 546.7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对口支援办不断加大帮扶力度,以扶技能、扶知识、扶产业和增强造血功能为重点,多措并举,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个管理区已通过第三方评估,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村序列,1个管理区人口脱贫率已达到99.88%。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扶贫协作培训资金未达到预期效果。1个管理区委托劳务公司组织实施扶贫培训,培训内容与劳动技能、致富技能等方面关系不紧密,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涉及帮扶资金12.56万元。

      2.有2个管理区未对帮扶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和专账管理,涉及金额7 011.9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区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区民办教育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一)区民办教育方面。

      组织对区民办教育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区民办学校办学保证金、扶持民办幼儿园等内容。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积极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制定了《增城区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了普惠性民办学校的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1个部门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43.52万元;有1个下属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涉及金额0.7万元。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

      组织对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保障涉农项目稳步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3个镇街未及时将涉农资金55.35万元拨付到合作社;有1个涉农项目项目管理程序不够严谨。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改善营商环境,落实补短板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了2018至2019年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审批事项、微改造项目工程预算执行等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审批部门能执行市、区政府有关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和部署,有效地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推进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快速落地。项目建设单位能有效地执行建设基本程序,建立资金申请、审核、划拨等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前期审批方面。

        有4个单位未按要求将开展的99宗技术审查过程信息上传至联合审批平台,3个单位未按要求将建筑施工延长作业时间证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选址意见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7项36宗审批业务数据上传审批系统,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开发区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对项目选址意见等3项审批事项制定审批办事指南。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方面。

      有2个项目未及时完成概算评审工作;有1个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不规范,因材料价差调整不合理、未按规定税率计取税金等造成多计金额264.13万元,因多计工程量造成多付金额263.89万元,因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113.84万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有2个项目部分分项工程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其中,1个项目壁式排气扇标准等与设计图纸不相符,1个项目窗户玻璃等施工工艺与技术标准不一致;有1个部门未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养护台账明细和CAD电子图,导致不能准确反映管养的实际情况;1个部门个别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延误638天。

      五、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来看,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未及时清理各项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编制意识不强,绩效管理考核制度不够完善;对工程项目监管未落实到位,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环节有待加强。据此,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相关部门及单位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全面清理各类结余、沉淀资金,统筹用于“六稳”“六保”密切相关的急需重点项目支出。

      (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工程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各方的监督管理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形成监督合力。

      本报告反映的有关审计情况,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部分问题经审计指出后,有关部门在审计期间已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如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已上缴区财政。下一步,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下,迅速组织审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抽查审计了财政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6 522.95万元、捐赠资金766.15万元、专项再贷款资金9 98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广州市增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有效地保障了应急物资的供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划拨非定向捐赠资金270.08万元、未及时对接收捐赠物资进行会计核算。截至2020年4月10日,已全部整改完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我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宜业宜居宜游优质生活圈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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