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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

    2023-10-30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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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再次上调,是广州市自1995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19次提高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通知》明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9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38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由每人每月179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57元;增城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由每人每月191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孤儿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80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75元,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成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从每人每月67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18元;未成年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从每人每月78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38元。

            《通知》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养育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通知印发当月在册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新旧标准的差额和实际批准月份数进行补发(不含分类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类救济标准,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截至今年5月,我区在册低保对象3782户8587人,低保边缘家庭181户524人,特困人员1839人,孤儿32人(包括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7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共4257.76万元,发放低收分类救济金20.13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 1757.67万元,发放孤儿养育补贴45.49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47.3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提高将惠及增城区1.1万多名困难群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切实发挥民政兜底民生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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