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违法
内容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作出日期
穗文广旅罚字
〔2019〕3号
广东南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赵祁
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
责令改正,罚款四万一千元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六十二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41条。
2019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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