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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提醒告诫函

    2024-04-2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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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经营者及有关单位: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旅游市场价格的稳定,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特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严禁趁节日期间大幅提高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价格。

      二、各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三、各宾馆酒店、民宿、餐饮、停车、家政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四、各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

      五、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自觉整治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拨打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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