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善**医药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货架上摆放的拆零出售某品牌医用外科口罩未进行明码标价,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鉴于涉案医用外科口罩货值金额较小,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其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