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金融局开展停车收费检查
近期,区发改金融局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同朱村街道办,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前往朱村碧桂园城市花园开展停车收费检查,就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约谈该项目负责人,强调:
“停车场经营者不要对粤发改价格〔2016〕483号文《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产生误读,政府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和政府列管以外露天车场的停车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是放任不管;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要体现停车场经营者与小区业主或者车位使用人的约定过程,停车场经营者不能单方面决定服务价格;只有对于商业配套停车场和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停车场经营者不要对粤发改价格〔2016〕483号文《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产生误读,政府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和政府列管以外露天车场的停车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是放任不管;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要体现停车场经营者与小区业主或者车位使用人的约定过程,停车场经营者不能单方面决定服务价格;只有对于商业配套停车场和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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