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提醒告诫函(2025年春节)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春节将至,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对我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在节日期间,特别是开展促销活动时,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严禁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四、各客运公司、机场、车站等交通服务行业,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要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出租车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及自我约束,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守法诚信、热情服务,构建和谐稳定的驾乘环境。
五、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六、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节日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七、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不得推动退热、止咳、抗病毒、流感等药品器械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通过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
八、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实行亮牌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罚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府电话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