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增城区各中小学:
现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我市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4〕8号)转发给我区各中小学,请各中小学严格遵照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我市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4〕8号)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转发广州市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