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朱紫晴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参与主要编制的《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9x3dr8)存在以下问题:1.项目中药源饲料添加剂生产线粉碎、过筛、混合、分装工序采用的颗粒物产污系数来源于《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131谷物磨制行业系数手册,该系数为已扣除了污染治理设施去除的颗粒物量,但《报告表》把该系数作为颗粒物的产生源强计算颗粒物产生量,属于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P56-57);2.报告表遗漏研发过程中粉碎、混合、分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属于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P57),存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的行为情形,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现对朱紫晴进行通报批评。
希望各相关单位(或人员)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管理规定,杜绝类似行为发生。
特此通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