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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2024年3月行政处罚情况

    2024-04-01 来源: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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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穗环(增)法罚〔2024〕6号

    广州市大匠建材有限公司

    空间、设备未密闭,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当事人主要从事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经营,主要产品为特种砂浆、防水涂料、加固剂、隔热涂料等两类干粉混合产品和水剂混合产品。生产设备有干粉混合机、水剂混合机、混合机等,干粉混合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重钙粉、石膏粉、河砂)→搅拌→分装→成品,水剂混合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丙烯酸等化工原料+水)→搅拌→分装→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粉尘等污染物。水剂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扩散到车间内,最终排放到外环境,粉尘由脉冲除尘设备收集处理。2023年1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事实情形:当事人水剂混合车间未密闭,且未配套相应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扩散到场区车间,最终排放到外环境,存在空间、设备未密闭,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18万元。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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