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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2022年3月份行政处罚情况(第二批)

    2022-03-28 来源: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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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7

    穗环(增)法罚〔2022〕7号

    广东铭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锅炉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当事人主要从事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维护服务,是广州市穗福建材有限公司(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单位,负责穗福公司锅炉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营管理及维护。2022年1月19日我局对当事人锅炉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检查发现,穗福公司12吨/时燃生物质锅炉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的基准氧含量参数未按照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规定的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基准氧含量设置为9%(现场设置为19%),以致上传至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平台)和广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部分污染物数据折算浓度低于实测浓度,未能真实反映排污状况,即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罚款人民币5.5万元。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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