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穗增环罚〔2021〕77号 | 广州市汇悦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噪声超标 | 2021年7月8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餐饮业(酒吧)经营。2021年5月18日我局委托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63HZ倍频带声压级修正值为45,500HZ倍频带声压级修正值为30,均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限值。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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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穗增环罚〔2021〕79号 | 广州市增城鼎优五金制罐厂 |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2021年6月23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气雾罐加工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裁铁机、封罐机、缝焊机、翻边机、检漏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带印刷铁板→罐身开料→罐身缝焊→罐缝补涂胶→罐身翻边→封罐(涂密封胶水)→罐体捡漏→成品,生产过程产生废气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胶水废气无组织排放,不符合环评批复(穗增环评〔2019〕240号)“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处理后15m高空排放”要求,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4万元。 | 2021/08/19 |
4 | 穗增环罚〔2021〕80号 | 广州市博森特家具有限公司 |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2021年6月17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家具制造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精密锯、打磨机、喷漆房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裁锯→打磨→补灰→喷漆→成品,生产过程产生喷漆废气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产生的喷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4万元。 | 2021/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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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穗增环罚〔2021〕82号 | 广州市合沣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噪声超标 | 2021年6月2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棉织造加工,2021年5月21日我局委托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东边界外1米处N1风机(高频)昼间噪声修正值为76.5分贝、东边界外1米处N1风机(低频)昼间噪声修正值为70.9分贝、东边界外1米处N1风机夜间噪声修正值为56分贝,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08/19 |
7 | 穗增环罚〔2021〕83号 | 广东标美硅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 2021年6月10日我局对当事人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硅橡胶及其制品、硅油、硅油乳液、硅树脂等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反应釜、硅胶管挤出生产线、三辊机、捏合机、搅拌缸等,硅橡胶及其制品生产工艺流程为:捏合→密炼→三辊→开炼→过滤→挤出→固化→切管→包装,硅油乳液生产工艺流程为:投料+纯水→混合→出料→分装,硅油生产工艺流程为:投料→混合→出料→分装,硅树脂生产工艺流程为投料→混合反应→出料→分装,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当事人已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增环管验〔2012〕39号)。检查时发现,当事人2020年硅油年产量693.545吨,与增环管影字〔1998〕8号环评批复的硅油年产量15吨不符,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配套环境保护处理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2021/08/19 |
8 | 穗增环罚〔2021〕84号 | 广东标美硅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 2021年6月10日我局对当事人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硅橡胶及其制品、硅油、硅油乳液、硅树脂等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反应釜、硅胶管挤出生产线、三辊机、捏合机、搅拌缸等,硅橡胶及其制品生产工艺流程为:捏合→密炼→三辊→开炼→过滤→挤出→固化→切管→包装,硅油乳液生产工艺流程为:投料+纯水→混合→出料→分装,硅油生产工艺流程为:投料→混合→出料→分装,硅树脂生产工艺流程为投料→混合反应→出料→分装,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当事人已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增环管验〔2012〕39号)。检查时发现,当事人2020年硅油年产量693.545吨,与增环管影字〔1998〕8号环评批复的硅油年产量15吨不符,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配套环境保护处理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5万元。 | 2021/08/19 |
9 | 穗增环罚〔2021〕85号 | 列国良 | 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 2021年5月24日我局对当事人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砂浆混凝土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水泥罐、搅拌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搅拌→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粉尘、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5项目类别要求,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文件并需报审批范畴。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3月擅自建设上述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0.9万元。 | 2021/08/19 |
10 | 穗增环罚〔2021〕86号 | 列国良 | 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 2021年5月24日我局对当事人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砂浆混凝土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水泥罐、搅拌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搅拌→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粉尘、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5项目类别要求,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文件并需报审批范畴。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防治设施验收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3月投入生产使用至今。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5万元。 | 2021/08/19 |
11 | 穗增环罚〔2021〕87号 | 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 | 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 2021年6月23日我局对当事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在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西湖滩负责柯灯山取水口迁移工程(取水口至蔚桥段)勘察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施工(包括取水泵站建设和8公里管道铺设)。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施工情况下,施工产生的黄泥水经沉淀后排放至增江河,但沉淀池设计明显小于实际排水量,沉淀池底部堆满泥浆,未能起到沉淀作用。6月21日至23日施工期间直接把黄泥水抽出排入外环境(增江河),对河流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 罚款人民币25万元。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