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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2021年7月份行政处罚情况

    2021-07-12 来源: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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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穗增环罚〔2021〕67号

    广州市益能饲料有限公司

    违反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2021年5月17日我局对当事人违反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饲料制作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筛选机、打包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黄豆)→筛选→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粉尘、废水等污染物。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第2项目类别要求,属于登记管理范畴,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照要求进行填报,未能提供排污登记回执。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21/07/09

    2

    穗增环罚〔2021〕68号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021年4月27日我局对当事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房屋建设施工,是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村香江悦府工程项目土方施工单位。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施工情况下,未按照广州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穗增水排设咨字(2021)24号)审批要求,把土方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而是直接把泥浆水简单沉淀后排出外环境(经莲塘排洪渠流入西福河),对河流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2021/07/09

    3

    穗增环罚〔2021〕69号

    广州市恒宇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021年5月21日我局对当事人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包装容器、制罐品)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剪铁生产线2条、涂布生产线2条、印刷生产线4条等,工艺包括涂布工艺、印刷工艺、剪铁工艺、制罐工艺等,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39、66项目类别要求,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文件并需报审批范畴。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1月开始擅自建设上述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26万元。

    2021/07/09

    4

    穗增环罚〔2021〕70号

    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验收中弄虚作假

    2021年4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在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油墨、碳粉等办公用品生产经营,2020年3月经穗增环评〔2020〕75号同意审批建设,2020年11月5日实施自主竣工验收,出具《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油墨400吨、碳粉3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开展自主验收过程中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出具的《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为虚假报告。根据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核认,该检测公司未出具过《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2021/07/09

    5

    穗增环罚〔2021〕71号

    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验收中弄虚作假

    2021年4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在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油墨、碳粉等办公用品生产经营,2020年3月经穗增环评〔2020〕75号同意审批建设,2020年11月5日实施自主竣工验收,出具《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油墨400吨、碳粉3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开展自主验收过程中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出具的《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为虚假报告。根据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核认,该检测公司未出具过《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21/07/09

    6

    穗增环罚〔2021〕72号

    增城市圣宝鞋业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

    2021年5月11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鞋类加工生产(单纯的鞋底鞋面粘合),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成型(贴合)→成品,生产过程产生废气、生活污水、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固体废物(含部分危险废物)贮存仓不规范,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混合堆放等情况,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进行贮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1/07/09

    7

    穗增环罚〔2021〕73号

    广州市金冶环保处置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

    2021年5月7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危险废物处理(电镀污泥和线路板污泥),生产工艺流程:污泥→压滤→烧结→高温固化→铜合金,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露天场所地面存在大量粉尘,部分含铜污泥堆放不规范,现场未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含铜污泥和危险废物干膜渣(HW16)混合堆放,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1/07/09

    8

    穗增环罚〔2021〕74号

    广州市福恒嘉邦建材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

    2021年5月17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质感漆、真石漆、腻子粉等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真石漆搅拌机、卧式混合机、锥型混合机、包装机等,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高速分散→分散→包装→成品,原材料→筛选→提升→搅拌→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粉尘、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车间外露天堆放有白色废料,部分废料经雨水混合后流至雨水井,厂区有空原料桶露天堆放,贮存点未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进行贮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1/07/09

    9

    穗增环罚〔2021〕75号

    广州市增城区金属回收公司加工厂

    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

    2021年4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主要生产设备有叉车、抓机、剪切机、压块机等,生产过程产生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露天拆解时存在废机油滴落地面未进行收集的情况,现场未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进行贮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1/07/09

    10

    穗增环罚〔2021〕76号

    杨冰

    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

    2021年3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1年3月27日晚驾驶粤L7619W车辆从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中岗地区运输废海绵(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到增城区石滩镇下围村漳州实施非法倾倒、丢弃处置。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

    罚款人民币2.5万元。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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