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 人名称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 结果 | 处罚决 定日期 |
1 | 穗增环罚〔2021〕58号 | 广州市汇悦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 噪声超标 | 2021年3月30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餐饮业(酒吧)经营。2021年3月23日我局委托广东建研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东边界外1米夜间噪声修正值为68分贝、公司南边界外1米夜间噪声修正值为64分贝,均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05/28 |
2 | 穗增环罚〔2021〕59号 | 广州市增城事事顺饮品店 | 噪声超标 | 2021年4月1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餐饮业(酒吧)经营。2021年3月10日我局委托广东建研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北边界外1米夜间噪声修正值为61分贝,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05/28 |
3 | 穗增环罚〔2021〕60号 | 广州贝斯特玻璃塑胶有限公司 |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2021年3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玻璃包装品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全自动喷漆线、自动印刷机、半自动印刷机、烫金机、烘炉、空压机、喷柜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除尘→喷漆→烘烤→丝网印刷→烫金→质检包装,生产过程产生废气等污染物。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全自动喷漆线车间调漆房未按照环评要求对调漆废气进行收集处理,且打开窗户无组织排放;丝网印刷调漆房未按照环评要求对调漆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自动印刷机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4万元。 | 2021/05/28 |
4 | 穗增环罚〔2021〕61号 | 广州市爱其科技有限公司 |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2021年4月6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废旧橡胶再生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精磨机、湿筛分机、固液分离机、闪蒸干燥机、破碎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精磨→筛粉→脱水→压榨→烘干→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生活污水、橡胶粉尘、有机废气、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水磨、筛分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不完善,通过生产车间顶部换气扇直接排出外环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4万元。 | 2021/05/28 |
5 | 穗增环罚〔2021〕62号 | 广州市福新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 涉嫌使用非清洁燃料 | 2020年4月14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使用非清洁燃料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酒店被单、饭店桌布清洗服务。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炉窑使用煤作为燃料,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2021/05/28 |
6 | 穗增环罚〔2021〕63号 | 梅州市敏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2020年3月15日我局对当事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营,是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麻车村敏捷东樾府项目的施工方。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垂直打桩机施工作业,未按照规定加装污染控制装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0.5万元。 | 2021/05/28 |
7 | 穗增环罚〔2021〕64号 | 广州联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2021年3月25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PVC封边条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造粒机、流延机、破碎机、混料机、挤出机、辊涂机等,生产工艺流程:投料→加热造粒→加热挤出→检验→辊涂→烘干→压字→成品,生产过程产生废气等污染物。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当事人部分造粒机、辊涂机、挤出机、流延机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4万元。 | 2021/05/28 |
8 | 穗增环罚〔2021〕65号 | 广州市增城区雨后触动酒吧 | 噪声超标 | 2021年2月4日我局对当事人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21年1月26日我局委托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正门外1米夜间噪声修正值为55分贝,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二项 | 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2021/05/28 |
9 | 穗增环罚〔2021〕66号 | 广州宏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 2021年3月17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消纳建筑废弃物、破碎后再生利用等经营活动,2020年7月投入运营使用。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洗沙机等,建筑废料破碎工艺流程为:原材料(建筑废料)→筛选→破碎→成品,洗沙工艺流程为:原材料(地沙)→清洗→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粉尘等污染物。检查发现,当事人破碎工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进行降尘,破碎输送带未密封,部分建筑废料未覆盖存放,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排放,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 罚款人民币8万元。 | 2021/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