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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2021年4月份行政处罚情况

    2021-04-08 来源: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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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穗增环罚〔2021〕35号

    广东宏海劳务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020年12月22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建筑施工,是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计工程(标段三)项目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产生扬尘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施工情况下,未按照规定落实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存在施工扬尘无组织排放、开挖出来的裸露土堆未覆盖、施工部分区域未进行围挡、工地进场车辆未进行冲洗等情况,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21/04/07

    2

    穗增环罚〔2021〕36号

    广州市圣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020年12月28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建筑施工经营,是增城区低碳园西侧道路(南段)项目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产生扬尘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施工情况下,未按照规定落实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存在工地内土方物料未用布覆盖、道路未完全硬底化、工地水喷淋未开启等情况,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21/04/07

    3

    穗增环罚〔2021〕37号

    凯尔科美(广州)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2020年12月18日我局对当事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生产经营,生产工艺流程为:投料→搅拌→挤出→水下切粒冷却→脱水→震动筛选→质检→搅拌→分装出货,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处于生产调试阶段,生产过程中将双螺杆混炼挤出机冷却水和泡沫倒入水槽流入雨水管道排出外环境,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1/04/07

    4

    穗增环罚〔2021〕38号

    广州市畅信纺织制衣漂染有限公司

    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020年11月17日我局对当事人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牛仔服装洗水、浆纱加工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浆染线、洗水机、燃生物质锅炉、烘干机、压水机、导筒机、拉筋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洗水工艺流程:牛仔服装→脱浆→洗水→烘干→成品,浆染工艺流程:棉纱→染色→烘干→成品。生产过程产生浆染废水、锅炉废气、车间棉尘等污染物。检查发现,2020年11月17日由于当事人浆纱废水收集池流至污水池的管道出现堵塞事故,导致浆纱废水溢出经雨水渠流出外环境,对附近河涌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浆纱废水外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21/04/07









    6

    穗增环罚〔2021〕40号

    广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

    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2020年11月25日我局对当事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零部配件(灯罩)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喷涂房、干燥机、粉碎机、镀铝机、烘箱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注塑成型→镀铝→喷涂→成品,生产过程产生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碱性清洗(浸泡)产品工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现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排放口干涸,污水去向不明,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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