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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2020年9月份行政处罚情况

    2020-10-12 来源: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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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穗增环罚
    〔2020〕181号

    广州酷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2020年6月29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服务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机油等。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约0.5吨,未进行申报登记,涉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0/09/28

    2

    穗增环罚
    〔2020〕182号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2020年7月9日我局对当事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工程施工建设,是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GSSG3标(增城区段)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石滩镇水龙村施工段正常施工情况下,产生的施工泥浆水通过白色管道联通旁边的河涌,直接排出外环境(泥浆水经河涌流入县江河),致使周边河涌出现深红色,水质受到影响,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0/09/28

    3

    穗增环罚
    〔2020〕183号

    广州联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噪声排放超标

    2020年7月16日我局对当事人噪音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饮食业经营。2020年6月29日我局委托广东建研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西边界外1米夜间噪声实测值为69.1分贝,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0/09/28

    4

    穗增环罚
    〔2020〕184号

    广州市增城佰润汽配汽车维修店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2020年6月18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机油等。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未进行申报登记,涉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0/09/28

    5

    穗增环罚
    〔2020〕185号

    广州市增城金毅汽车电路维修服务部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2020年6月23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机油等。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约0.5吨,未进行申报登记,涉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0/09/28

    6

    穗增环罚
    〔2020〕186号

    广州市创兴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2020年7月24日我局对当事人自动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牛仔服装车缝、洗水、纱线染色等生产经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烟气监测仪和工控机出现数据不一致情况,涉嫌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20/09/28

    7

    穗增环罚
    〔2020〕187号

    肖福松

    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2020年7月6日我局对当事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服装商标印刷加工生产经营,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晒版→印刷→烘干→成品,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晒版废水收集至水桶后未经处理流至厕所排水口排出外环境、洗版废水未经处理流至厕所排水口排出外环境,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0/09/28

    8

    穗增环罚
    〔2020〕188号

    广州市增城咏锋皮牌厂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

    2020年7月10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皮牌加工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印刷生产线、啤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切割开料→啤压→丝印,生产过程产生废气等污染物。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印刷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20/09/28

    9

    穗增环罚
    〔2020〕189号

    广州市增城欢乐颂餐吧

    噪声排放超标

    2020年8月11日我局对当事人噪音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从事餐饮业经营。2020年7月14日我局委托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噪声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正门外1米夜间噪声为62分贝,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

    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0/09/28

    10

    穗增环罚
    〔2020〕190号

    广州开创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2020年6月16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纸箱印刷生产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油墨等。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约0.8吨危险废物未进行申报登记,涉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0/09/28

    11

    穗增环罚
    〔2020〕191号

    广州市金冶环保处置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

    2020年7月30日我局对当事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危险废物处理(电镀污泥和线路板污泥)经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在线自动监控数据显示,2020年7月25日至29日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日均值浓度分别为1022.448mg/m3、2044.447mg/m3、1491.438mg/m3、1966.578mg/m3、1951.952mg/m3,均超过当事人应执行的排放浓度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0/09/28

    12

    穗增环罚
    〔2020〕192号

    广州龙泰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

    2020年6月24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生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压铸机等,生产过程产生废气等污染物。调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注塑车间未密闭,注塑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20/09/28

    13

    穗增环罚
    〔2020〕193号

    广州骐衡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2020年6月17日我局对当事人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高尔夫球具生产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漆渣、废活性炭等。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未进行申报登记,涉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1万元。

    2020/09/28

    14

    穗增环罚
    〔2020〕194号

    广州市鑫光光缆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

    2020年7月1日我局对当事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光缆生产经营,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着色→并带→挤出(PE、PVC、PBT)→套塑→冷却→成缆→出货,生产过程产生废气等污染物。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4万元。

    2020/09/28

    15

    穗增环罚
    〔2020〕195号

    广州市路邦沥青混合料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

    2020年7月21日我局对当事人厂界大气污染物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市政沥青材料生产经营,2020年7月1日我局委托广东建研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进行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厂界下风向4#点位无组织废气氮氧化物为0.149mg/m3,超出当事人应执行的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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