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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2020年6月份)

    2020-07-16 来源: 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分享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

    序号

    实施

    单位

    实施

    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

    情形

    决定

    情况

    实施期限

    查封、扣押的设施

    及设备

    解除

    情况

    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公开情况

    备注

    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广州市增城冠泉五金加工店

    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

    存在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

    2020年6月16日依法下达增环法〔2020〕D003号;增环封字〔2020〕D003号

    30天

    电镀车间

    暂无

    公开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情况

    序号

    处罚

    单位

    处罚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情形

    原处罚决定

    按日连续处罚

    决定

    计罚日数

    处罚金额

    信息公开

    情况

    执行情况

    备注

    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情况

    序号

    实施单位

    实施

    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

    情形

    决定情况

    实施期限

    执行

    情况

    解除

    情况

    跟踪检查情况

    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公开情况

    备注

    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环境处罚案件情况

    序号

    移送单位

    移送时间

    涉案当事人

    简要案情

    适用情形

    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公安机关受案和行政拘留情况

    备注

    1

    增城区分局

    6-2

    粤东莞工0823洗砂船(冯照兴)

    2020年5月13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海砂运输和清洗生产经营活动,从外面运来海砂至我区东江北干流新塘镇夏埔河段进行清洗过滤。洗砂流程为:海砂→从河中抽水喷洒清洗→过滤排水→成品,正常生产情况下产生的洗砂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拘留

    穗穗增环罚〔2020〕81号,罚款人民币25万元

    受理

    2

    增城区分局

    6-2

    顺发162洗砂船(马镇波)

    当事人主要从事海砂运输和清洗生产经营活动,从外面运来海砂至我区东江北干流石滩镇土江村段进行清洗过滤。洗砂流程为:海砂→从河中抽水进行洗砂→运输。2020年5月9日我局执法检查发现,正常生产情况下产生的洗砂废水、生活废水等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拘留

    穗穗增环罚〔2020〕82号,罚款人民币25万元

    受理

    3

    增城区分局

    6-12

    麦满军

    当事人主要从事模具托针生产经营。2020年3月23日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洗废水、抛光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厂内自挖水渠直接排出外环境,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拘留

    穗穗增环罚〔2020〕89号,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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