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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情况(2019年10月份)

    2019-11-10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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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移送

    单位

    移送
               时间
    涉案
               当事人
    简要案情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情况移送理由接受移送司法机关是否
               受理
    备注
    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2019年10月12日广州市增城巨千五金加工厂该企业主要从事晾衣架配件五金加工经营,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2019年10月10日广州市增城区环境监理所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外排清洗废水总铜浓度为0.74毫克每升、六价铬35.9毫克每升、总铬47.2毫克每升、pH值为2.70、色度400倍,均超过该企业应执行的《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1和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重金属六价铬浓度超标70.8倍、总铬超标30.5倍。暂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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